桃園機師工會與長榮華航進行第4次勞資協商,雙方初步達成部分核心共識。工會也承諾,1年內不行使罷工權。協商結束後,鄭文燦(中)提議勞資雙方牽手合照。(攝影:張家維)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中華航空歷經4次勞資協商,30日終於共識,其中包括:疲勞航班的改善、惡劣天氣機長起飛決定權等,工會也承諾1年內不會發動罷工,但也呼籲資方需在1年內完成其餘訴求協商,否則工會仍擁有合法罷工權,可視情況發動實質罷工,不需再經過罷工投票程序。
桃園機師工會8月發動罷工投票,以超過9成同意率取得罷工行使權,經歷3次的勞資協商期間,雙方數度無共識,機師工會更揚言不排除在中秋節行使罷工權。
而在30日的第4次勞資雙方協商,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勞動部次長施克和,以及華航董事長何煖軒、長榮航董事長林寶水、民航局長林國顯與桃園市長鄭文燦等人皆到場。機師工會也派出理事長李信燕、理事陳蓓蓓等人。
桃園市機師工會表示,勞資雙方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的協助與主持下,各別歷經了4次密集協商。最終於30日,2家航空公司勞資雙雙達成初步的「核心訴求共識」。
在華航方面,資方同意,針對FOQA(Flight Operations Quality Assurance)飛行數據監控使用原則進行調整,日後FOQA將以趨勢觀察為原則,優先加強人員訓練及場站改善,勿逕行懲處。工會表示,此一訴求之協議,將更有利於日後勞資共同以找出改善、增進飛航安全為目標。
在「片面勞動條件變更之限制」方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工資、工時、休假如有不利變更需經工會協商同意。工資、工時、休假以外之其他勞動條件、工作環境、交通及外站環境,如有不利變更需與工會協商。
至於長榮分會所達成的訴求共識方面,資方同意對「最低服務年限」將由目前15年漸進式調降,自2019年9月1日起,最低服務年限降至12年,並逐年遞減,2021年降至10年。
另外,在「疲勞航班」與「飛航安全」部份,長榮資方也同意「紅眼航班」部分待機師飛行至目的地後,隔夜休息後再行返回、冬季長程航班(如台北飛洛杉磯)增加航班機師人力配置。並原則同意惡劣天候授權機長有權延誤或取消之權限等訴求。
工會表示,「疲勞航班」與「飛航安全」2項訴求共識,將明顯對於促進整體飛行安全與改善過勞的情況有所改善。
機師工會也補充,針對尚未取得共識的其餘訴求,長榮與華航須於2019年9月底前談成。若屆時未談成,工會依法仍保有合法發動爭議行為之權利,期間若有其他訴求,且經調解不成立,雙方同意合意仲裁。
工會也承諾1年內不會發動罷工,若1年內所有訴求都達成協議,也承諾3年內不會罷工。
對於勞資雙方達成部分共識,桃園市長鄭文燦也表示,這不只是勞資雙贏,是連同政府、社會的四贏,這2家企業是桃園的2大企業,也是未來航空城計畫的2大客戶。
桃園市長鄭文燦進一步說,希望資方在永續經營前提下給予機師更多保障,這次決議將過程中其他調解項目合意仲裁,是國內創舉、給雙方保障,也感謝機師工會承諾3年內不罷工,表現出專業、理性,創造典範。(鄭性澤刑事補償金賠17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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