抿嘴輕唱國歌的總統絕不代表她不認同這個國家,就如同熱情大聲唱國歌的總統也不代表他特別愛國。(圖片摘自總統府網站)
九三軍人節,蔡英文總統率領率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行政院長賴清德等人前往忠烈祠主持秋祭,但祭典程序中演奏國歌時,蔡英文等人都未唱國歌。此視頻瞬間流向各泛藍社群網站,國民黨發言人痛批:「連國歌都不唱,還憑什麼當什麼中華民國總統?」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丁守中也痛陳:「這麼自私的人,憑什麼要拿人民納稅錢供養這號人物?她又有什麼資格代表中華民國?」蔡英文以總統之尊卻未唱國歌,顯然觸碰這些人的底線,似乎犯下滔天大罪。
事實是,在忠烈祠的春、秋兩祭典禮,主祭與陪祭就位後,儀節將進行「奏國歌」的程序,由軍樂隊演奏中華民國國歌,演奏而不宣唱,與國慶等典禮「唱國歌」儀程並不相同。這其實是早年國民黨執政時期留下來的儀節;同一件事,在馬英九主持時是「大典奏國歌,遵禮未開口」,在蔡英文主持時又變成「當什麼中華民國總統」,這是只許州官放火的雙重標準。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台灣的媒體與政治人物習慣性地檢查別人是否大聲唱國歌或向國旗致敬,把鏡頭聚焦在政治人物(尤其是總統)臉部,演奏國歌時開始計算政治人物什麼時候開始唱?唱了幾句?嘴唇抽動的幅度大不大?唱的時候是否夠熱情?只是,這樣做的意義是什麼?沒唱國歌、唱得不夠大聲的就代表他不愛國?唱得越大聲、越奔放、越熱情的,就表示他越愛國?用這標準評析衡量一個人愛不愛國,不會太過廉價嗎?
不同於中華民國憲法直接在總綱裡訂定國旗的樣態,現在的「國歌」之所以變成國歌,其實只是約定俗成,未經任何的立法程序,它最早是孫中山在廣州黃埔陸軍軍官學校開學典禮的訓詞,後變成黨歌,又經國民黨發函給國民政府,逕變成國歌。當年雷震對此作法期期以為不可,於是在《自由中國》撰文寫道:「以黨歌為國歌一事,就是一件極不聰明的作法,因為其他黨派人士,當然不願唱『吾黨所宗』一語。這個『吾黨』明明是國民黨,偏偏要他黨黨人在唱國歌的時候改換黨籍,該是一件多麼傷害情感的事情……即令其他政黨掌握了政權,像這樣排他性的國歌,也是難於保持長久的。」
雷震的預言沒有成真,這首「國歌」儘管排他性依舊,但還是長長久久地留到現在,即便已經三次政黨輪替了,它依舊是中華民國國歌。只是這首「國歌」現在已經搖身一變,成為若干人檢驗領唱人是否愛國,能否成為中華民國總統的標準之一;歷史的反諷,莫此為甚。
這種仔細盯著政治對手有沒有大聲唱國歌、向國旗致敬的行徑,其實與中共先前訂定《國旗法》、《國歌法》、《國徽法》,處罰那些不向國旗致敬,擅改國歌歌詞者的作法如出一轍;他們不求治下的人民心悅誠服地認同國旗與國歌,甚至想以國家刑罰逼迫認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其實是反映這些圖騰的孱弱虛幻,以及他們內心的焦慮不安。
儘管中華民國的國旗與國歌的確有強烈黨國不分的色彩,但作為中共長期打壓的對象,台灣人對這面國旗與國歌早已長出新的認同。主張台獨的人可以認真熱烈地揮舞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卻一點都不感到違和;年輕運動員在國際賽場上打拼,看著印有國徽(黨徽)的奧運會旗升起,播放國旗歌,也激動地潸然落淚,有誰會計較其中的真誠與認同?
抿嘴或輕唱國歌的總統絕不代表她不認同這個國家,就如同熱情大聲唱國歌的總統也不代表他特別愛國。如果你不喜歡一天到晚被人追著問愛不愛台灣、認不認同這塊土地,那就別一天到晚檢查別人有沒有唱國歌、向國旗敬禮、愛不愛中華民國。這其實只是作為民主社會公民的基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