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婚姻定義公投是世界趨勢 不容特定團體扭曲式抹黑打壓

上報快訊/蘇欣儀 2018年09月05日 16:37:00
幸福盟表示法律賦人民的權益是均等的,沒有所謂符合特定立場的才能提公投。(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幸福盟表示法律賦人民的權益是均等的,沒有所謂符合特定立場的才能提公投。(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祁家威等人委託許秀雯等律師團提起訴訟要求中選會撤銷「愛家三公投案」,並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公投,《下一代幸福聯盟》5日下午發出聲明稿回應。

 

幸福盟表示法律賦人民的權益是均等的,沒有所謂符合特定立場的才能提公投,不容特定團體扭曲式抹黑打壓。而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不但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更是對於現行法衝擊層面最小。(吳音寧反擊柯文哲

 

幸福盟聲明稿如下:

 

公投法修正後,讓公民投票成為全國人民可以理性討論的平台,法律賦人民的權益是均等的,沒有所謂符合特定立場的才能提公投,不符合特定立場的公投,就要透過司法途徑打壓。若容忍這樣的手段行為得逞,不僅不利於台灣的民主發展,更是阻斷可受公開辯證的公共議題得到社會理性討論的機會。

 

婚姻定義公投是世界趨勢,重大爭議交付公投是民主國家成熟表現,世界各地至少有41 個國家和地區,都舉辦過婚姻定義公投,這些舉辦過公投的國家和地區中都將婚姻是否限於1男1女?放入主文中。接受「愛家三公投」是我們國家民主成熟的表現。

 

而由於我國現行法律涉及婚姻、結婚的用語非常廣泛,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在生理上具有本質差異,由此衍生的法律問題與規範重點亦不盡相同,維持民法婚姻規定仍為異性結合的現行作法,另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不但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更是對於現行法衝擊層面最小、規範上既效率又經濟,也能兼顧同性結合之特性而作出最適當之法制設計,具有減少社會成本的高度公益性。

 

幸福盟所提出的愛家3公投已將連署人名冊送達中選會,亦通過中選會的初步審查,這3項公投案係依據政府規定完成提案,實踐直接民主有高度正當性,並具有近200萬連署的強大民意。

 

幸福盟尊重司法程序,但不容特定團體扭曲式抹黑打壓。待戶政機關於法定期間的30日內查對戶籍資料完成後,中選就會正式公告公投案成立,進入投票階段。幸福盟邀請所有愛家的伙伴1人拉20票,11月24日一起投下同意票,實現我們國家社會最有價值的直接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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