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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補助人民團體預算「暴增15倍」 蔡政府遭疑為總統大選綁樁

楊毅 2018年09月08日 10:17:00
內政部明年度預算中,編列高達3100萬元補助人民團體,由於金額較今年度暴增近15倍,引發「選舉年」綁樁質疑。(總統府提供)

內政部明年度預算中,編列高達3100萬元補助人民團體,由於金額較今年度暴增近15倍,引發「選舉年」綁樁質疑。(總統府提供)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本會期「重頭戲」為審議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值得注意的是,內政部明年度預算中,編列多達3100萬元補助人民團體辦理重要紀念節慶及活動經費,預算金額不僅足足較今年度暴增近15倍,甚至比過去5年預算加總還要多。立委質疑,明年適逢總統及立委選舉前夕,內政部選在大選年編列這麼多預算補助人民團體,不禁令人懷疑其目的根本是為了選舉綁樁,這樣的預算編列方式,不僅是浮編、超編,更是濫編。

 

內政部每年度都會編列幾百萬元不等金額的預算,補助登記有案的人民團體及財團法人基金會。根據「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申請作業要點」,其補助項目包括辦理有關重要紀念節慶之活動、辦理有關各類改善社會風氣活動、辦理有關社會公益之研習觀摩活動、辦理有關編印改善社會風氣或配合政策之書刊或宣導物品、辦理有關各項災害防救專業訓練及研習等活動。同一申請單位每一年度以補助一次、每案最高額度以新台幣10萬元為原則,但「專案簽准」者,則不在此限。

 

不過,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發現,內政部日前送來的明年度預算書中,有關「社會行政業務」工作計畫共編列了4537萬餘元,其中,「輔導捐助人民團體辦理各項重要紀念節慶及重要業務活動」等經費,就一口氣編了多達3100萬元。

 

社會團體法還沒三讀 先編巨額預算不合理

 

為求慎重,陳怡潔近日請國會辦公室再次向內政部洽詢,為何明年度補助給人民團體的預算會大幅增加?結果得到的答案,竟是因為《社會團體法》規定內政部要編列預算輔導人民團體,荒謬的是,《社會團體法》根本就還沒有三讀通過,內政部卻先行編列預算,她痛批,內政部如此的預算編列方式,根本是目無法紀、於法無據。

 

此外,陳怡潔指出,內政部過去對於該筆補助人民團體的預算,呈現「逐年遞減」狀況。像是103年度還編列有1074萬元、104年則大幅降為478萬元、105年編列480萬元、106年更降至290萬元,今年度只剩下207萬元,結果明年碰到大選年,內政部竟然編到3100萬元,即便過去5年的預算相加,也都沒有明年度編的預算多,這要不讓人懷疑內政部「慷全民之慨,行綁樁之實」,恐怕也很難。

 

 

她強調,更何況,目前內政部編列的預算科目,跟《社會團體法》所規定的補助名目也不盡相同,屆時審查該筆預算時,將要求內政部解釋清楚,絕對不讓人民血汗錢遭到政府這樣濫用。

 

馬政府時期 紅十字會、大甲媽基金會獲近百萬補助

 

值得一提的是,檢視過去內政部補助人民團體辦理重要紀念節慶及業務活動明細,馬政府執政時期,與藍營關係密切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在103年度就一共申請8個計劃案、總計獲得98萬元補助。而前立委、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所創設的「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該年度也獲得100萬元補助,其餘每年度都獲得內政部補助50萬至80萬元不等的經費,主要用於辦理「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活動。

 

其餘每年度都獲得逾10萬元以上的受補助對象,則有中華民國書學會、中華文化總會、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中華民國八二三戰役戰友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等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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