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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豬油案】二審判決大逆轉 北海油脂負責人夫妻改判無罪

上報快訊 2018年09月10日 21:15:00
轟動一時的工業用偽造食用豬油案,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二審均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圖為北海油脂工廠。(圖片取自Google Map)

轟動一時的工業用偽造食用豬油案,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二審均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圖為北海油脂工廠。(圖片取自Google Map)

轟動一時的工業用「飼料油」偽造食用豬油案,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被控供應假豬油,一審被判4年及4年6個月徒刑。但案情今天大逆轉,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日下午宣判,2人都因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全案檢方仍可上訴。

 

二審法官認為,當時從越南、香港轉買劣質油的雲林縣「晉鴻商行」負責人郭定已被判刑9年半。而被告呂青協夫妻並無向「晉鴻商行」負責人郭定購買進口低價飼料油,更不能證明被告將飼料油混摻用以製造食用豬油。另外被告向「東群公司」購買之皮碎油,是健康、無病豬隻之豬皮上油脂,符合法律規定,認為沒有直接證據,判處兩人無罪。

 

2014年,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夫妻,兩人被控2011年至2014年間購買「工業用」人不可食動植物混合油、澳洲飼料用牛油、不可食皮碎油等劣油供應下游公司,以精製程序製成食用豬油「新萬香豬油」、「古早味豬油」等產品。並販賣給國內1百多家食品業者,甚至賣到香港引發港人指責台灣出口黑心豬油。

 

2016年,台南地院依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2人各判徒刑。當時一審法官認為,呂青協夫妻從事油品業多年,本應善盡把關責任,卻因牟取不法所得而摻偽不可供人食用油品,犯罪情節重大,2人各判處4年6個月及4年徒刑。當時還有民眾怒斥「黑心商人判太輕」,不料二審2人都改判無罪。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日下午4時宣判,該案一審判決有罪部分均撤銷,協慶、北海油脂公司及呂黃麗華、呂青協都無罪,被控向東群公司購買「皮碎油」(製作豬皮革前所刮取之低劣皮下油脂)也判決無罪。

 

高分院指出,被告無罪是因兩人根本沒有購買飼料油,檢方也不能證明被告將飼料油混摻用以製造食用豬油。

 

高分院也認為被告並沒有將進口飼料油、牛油混摻用製造食用豬油,被告進口飼料油共434公噸,但經查該段期間出售給統一、東立公司飼料油即高達638公噸,顯見被告進口飼料油已全數出貨給統一等公司及養豬戶,已無餘額可供混摻製成豬油成品販售供人食用。

 

因為查無相關直接證據,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10日下午宣判呂姓夫婦無罪,全案二審判決逆轉,但仍可上訴三審。(藤井發聲明控遭國民黨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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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黑心豬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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