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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年改釋憲新監委打臉舊監委 司獄委員會認定:不符釋憲規定

蔡慧貞 2018年09月12日 23:20:00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決議,認定年改釋憲案「不符合釋憲規定」。(資料照片)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決議,認定年改釋憲案「不符合釋憲規定」。(資料照片)

監察院新舊監委就公教年改聲請釋憲案直接對陣!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12日)審查已經由教文和財經委員會聯席審查通過的年改釋憲案,經過長達近5個小時的討論,最後以6比4表決後,做成決議,認定監委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三位提出的年改調查報告和聲請釋憲案,「並無其理由書中所指違憲之疑義」,且「不符合大法官審理法第5條第1項1款之規定」,「不符合釋憲之規定」。

 

在監院司獄委員會占有絕對多數席次的蔡英文總統補提名的新任監委們,今天依監院相關規定審查已在七月間由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原任監委們強力表決通過的年改調查報告和聲請釋憲案,最後做出司獄委員會從法制面認定不符合釋憲規定的決議,形同新任監委們直接打臉原任監委們的集體決議。

 

10月院會表決 舊監委將強勢通過釋憲案

 

因監察院在11日院會已用表決方式決定,釋憲提案在司獄委員會審查後,三位監委的公教年改釋憲提案將「移回原審委員會,由原審委員會將聲請書與司獄委員會審查決議,併提院會討論」,因此公教年改聲請釋憲案將由教文委員會把仉桂美等三位監委提出並已在聯席委員會通過的公教年改釋憲聲請書,併同司獄委員會所做認定「不符合釋憲規定」的決議,一起在下個月(10月)監察院院會處理,預料在原任監委占多數的情況下,由原任監委們強力支持的公教年改釋憲案可望在下次院會中以表決方式通過,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議。

 

劉德勳、仉桂美、包宗和3位監委提出年改調查報告和聲請釋憲案。(合成畫面/資料照片)

 

監院司獄委員會12日審查在7月間、已由教文和財經委員會聯席審查通過的公教年改釋憲案,認定是否符合釋憲的相關規定。新任監委中由高涌誠楊芳婉主力發言,高涌誠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1款,「中央機關於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的符合監院聲請釋憲要件,來檢視監委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三人提出公教年改案是否符合聲請釋憲的相關規定。

 

由於監察院主要進行事後監督,但監委在立法院通過年改案立法後,因人民陳情,就認為施行後會有違憲之虞而提出釋憲,明顯不符合所謂「中央機關於行使職權」的情況,年改案負責行使職權的機關應該是行政院和考試院,監委由《憲法》賦予的職權是彈劾、糾舉、糾正、審計和調查等五權,因此監院因為「發現」年改案可能有違憲之虞就提出聲請釋憲案,而非在實際調查人民陳情案時,認為在調查案件時適用之法律或相關規定讓監委無行使職權,所以新任監委們認為,監院在此時提出年改釋憲聲請,並不符合釋憲的條件。

 

新任監委中由高涌誠(圖)和楊芳婉主力發言。(攝影:李昆翰)

 

只因陳情監院就代提 猶如架空人民釋憲規定

 

亦且,原任監委們一再主張因為有數百位人民的陳情,所以監院必須代為提出釋憲聲請;但新任監委們認為,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規定,「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該規定明訂了人民聲請釋憲的途徑和要件是必須司法上「終局裁判」之後,如果監院只因為有人民陳情,就不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規定,改由監院代為提出,開了後門,將如同架空了《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規定的人民聲請釋憲程序,因為人民要提出年改釋憲理應先完成行政訴訟的相關程序,窮盡一切可能後,且有退休公教人員向監委檢舉其權益應年改具體受損事例後,才符合監委調查,糾正、彈劾,甚至代為提出釋憲的可能,但監院此時率爾認定違憲,將架空《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規定。

 

監委代人民提出釋憲的前提在於,人民已完成行政訴訟的相關程序,且有退休公教人員向監委檢舉具體受損事例後,才符合監委調查,甚至代為提出釋憲的可能。(攝影:李昆翰)

 

而監委王幼玲更直指,三位監委的年改調查報告充滿了「資本意識」,階級意識形態,認為退休公教人員高人一等,此次調查監委們小修了原本的調查報告,將施行年改後退休公教人員取的退休俸減少了會影響他「尊崇的社會地位」的文字,修改成了會影響退休公教人員「中產階級」的地位,為什麼調查監委不想想,每年政府預算支付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俸占了各部會預算高達25%,但在此同時,政府的社會福利預算只占政府總預算的11%,社會救助預算則只占1%,資源分配明顯不均。

 

新舊監委激辯5小時  6:4做成決議

 

經過長達近5個小時新舊監委們的激辯,最後主席蔡崇義裁示以表決方式,14位司獄委員會成員,趙永清請假、召委蔡崇義任主席不參與投票,原任監委中王美玉和林雅鋒決定棄權,表決結果新舊監委立場鮮明,6比4決議公教年改釋憲聲請案「不符合釋憲規定」。

 

不過,與會監委們已預料在下個月監院院會討論該釋憲案時,原任監委人數較多,最後應會以表決方式通過監院提出公教年改聲請釋憲案。一原任監委在司獄委員會做出決議後忍不住說,「監察院要向司法院提出一個在司獄委員會已經『給紅燈』的聲請釋憲案,真的很難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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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年改 釋憲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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