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1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因炒股案遭判入獄8個月一事進行說明;圖為資料照片。(攝影:張文玠)
花蓮縣長傅崐萁於2003年涉入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12日遭最高法院判決入獄8個月定讞,並解除花蓮縣長職務。
12日他透過花蓮縣政府聲明表示,「蔡政府此舉是為了年底選舉,以卑劣的方式用司法迫害,意圖染指花蓮縣長取得勝選」於13日上午10點將開記者會說明。
花蓮地檢署指出,12日下午接到台中地檢署的囑託後,立即已電話通知啟動防逃機制,因此傅崐萁縣已被限制出境、出海,並受司法警察監控,花檢在收到判決通知之後將依程序進行分案,並發傳票傳喚傅崐萁,若在時間內不到案則會拘提,拘提不到就會發布通緝。
內政部方面則表示,按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傅崐萁的縣長職務於判決確定時便解除,「將盡速報請行政院指派適當代理縣長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