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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比照綠卡處理 陸委會:「中國有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威脅」

仇佩芬 2018年09月15日 12:00:00
陸委會研擬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針對居住證修法時,將中國視為「敵意政權」見解,也將體現在修正條文當中。(圖片取自新華社)

陸委會研擬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針對居住證修法時,將中國視為「敵意政權」見解,也將體現在修正條文當中。(圖片取自新華社)

陸委會研擬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領用中國居住證的民眾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將處以罰鍰;部分輿論主張應比照綠卡等居留證處理,不應設置罰則。兩岸高層明確指出,不同於美國、加拿大或日本等國對台灣並無敵意,「中國有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威脅」,不能相提並論。官員也透露,未來在針對居住證進行修法時,將中國視為「敵意政權」的見解也將體現在修正條文中。

 

正在研擬修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意針對領用中國居住證而不申報的民眾處以行政罰,引發部分民眾不滿;日前國民黨大陸事務部主任周繼祥也在海基會董監事會中,質疑此一作法明顯與政府對美國綠卡,或加拿大、日本等地居留證的處理方式不同。

 

修法不同:美日對台無敵意,我方視中國「敵對政權」

 

兩岸高層指出,相較於中國,美、日、加等國對台灣並無敵意,「沒有宣稱不放棄武力統一台灣、沒有機艦繞台、沒有對台灣外交打壓、沒有消滅中華民國的企圖」,不能和中國相提並論。在被問到此一概念是否意謂我國政府視中國為「敵對政權」,因此在修法時採取不同立場,這名高層肯定表示,必須要向民眾揭露「中國有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威脅」的事實,也賦予這項修法更堅實的正當性。

 

兩岸高層指出,中方實施居住證措施,是企圖透過經濟、社會的融合,來削弱我方主權的片面作為,政府不可能對這種可能帶來安全風險視而不見;申請居住證的民眾可能只是需要一些生活上的便利,但不能因此犧牲國家安全或損及國家整體利益。

 

兩岸高層指出,中方實施居住證措施,是企圖透過經濟等方式,削弱我方主權的片面作為,意謂我國政府視中國為「敵對政權」,相較中國,美、日、加等國對台灣並無敵意,因此在修法時採取不同立場。(圖片取自中新網)

 

官員指出,對於在對岸生活或工作的民眾需求生活便利,政府可以體諒,但中國是想消滅台灣政府的,因此也希望民眾體諒政府立場,不要因為個人利益而損及整體利益,政府必須在必要範圍內進行國安風險的管控。

 

至於風險控管的範圍,官員舉例,限制領用居住證民眾出任機敏性公職的層級正在討論當中,但如國防部、中科院等機構,目前均已有嚴格規範,各部會也將以此為參考,依據各部會組織法確定標準。

 

為削弱我國護照效力 要求各國際組織採認台胞證

 

雖然在第一波修法中,尚不會直接處理戶籍和人民憲法權利的問題,然而官員也坦承,近年來中國為削弱中華民國護照的效力,不斷要求各國際組織採認台胞證,未來也不排除提高居住證效力,例如賦予用居住證申請中國護照,或要求在中國工作的人提交居住證等。

 

近年來中國為削弱中華民國護照的效力,賦予用居住證申請中國護照,或要求在中國工作的人提交居住證等措施。圖為卡式台胞證2.0。(圖片取自新華網)

 

官員指出,在中國的定義裡,台胞證是「旅行證件」,居住證是「身分證明」,未來若中國政府繼續加強居住證的效力,甚至具備用以申請中國護照等趨近中國國民身分證的效力,我方也將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考量進一步限縮領用居住證民眾的部分權利。

 

官員同時透露,也有部分民眾質疑,領用居住證者之中或有持續領取公職退休金者,是否應該考慮有所限制;針對此點,主管部門也正著手研究,若有所調整或限縮,也一定會在法律完整配套,並且不損及民眾合法權利的前提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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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居住證 台胞證 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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