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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以核養綠公投案中選會不收補件 發起人絕食抗爭

上報快訊/劉宴伶 2018年09月14日 15:34:00

黃士修批評中選會違法,宣布絕食抗爭。(攝影:李智為)

由民間發起的「以核養綠」公投案,13日公投發起人黃士修到中選會補送近3萬份連署書,卻被中選會拒絕。中選會綜合規畫處科長廖桂敏表示,黃士修等人在6日送件時已經拿了收據,代表程序完成,每個案子都是送一次件,因而拒收。

 

黃士修批評中選會違法,因為根本沒有法規規定於期限前只能送一次件,所以13日他將剩下的連署書卸貨在中選會樓下後,即宣布絕食抗爭。

 

前總統馬英九13日晚間來探視黃士修,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也陸續到場,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14日中午也前往中選會前聲援黃士修,並給予擁抱。

 

黃士修表示,12日下午4點他打電話至中選會詢問,中選會的人員告知同意收件,結果13日卻不收件,期間一定發生什麼事,希望中選會能給個交代。

 

中選會綜合規畫處科長廖桂敏回應,是黃士修單方面告知要來卸貨,中選會的人員跟他說講好,但是沒有說同意收件。

 

廖桂敏表示,之前的連署書已經送到戶所審核,黃士修等人拿了收據,中選會也清點完成,一般行政機關都是拿了收據就代表程序完成;如果有不符規定的,才會主動通知補件,並沒有再次收件的情形。

 

廖桂敏說,如果每天送2萬份,會造成實務上困難,領了收據就代表程序完結,「我們每個案子都是堅持一次送件。」

 

但黃士修認為,如果要等中選會被動通知補件,就會來不及趕上公投綁大選,他在期限14日之前主動補件,中選會並沒有法條規定不能再送件,表明中選會這樣的做法已經違法。

 

馬英九13日帶著睡袋跟枕頭給黃士修,他認為中選會應依照《公投法》及《公投法施行細則》規定,法律並沒規定只能送一次,此事已經有很多民眾支持,他也支持。

 

中選會表示,關於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已連署送件的案件,何以不再收件,主要是基於「法定時限」理由,中選會對於任何案件的處理標準都是一致,並無差別待遇。

 

中選會表示,《選罷法》及《公投法》是規範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程序的法規,所以選務及公投行政為「時限行政」,最重視法定時限,對於主要事項都一一明定,只要上一階段的程序未終結確定,就無從進行下一階段程序,各階段程序很少有彈性。已經收件的連署案件,必須進行下一階段查對作業,為遵守程序規定,中選會當然不得再收件,以維持法制及程序規則的公平性。(【兩岸密使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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