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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憂居住證「人流與錢流合一」 提醒申領者有追稅風險

仇佩芬 2018年09月22日 11:25:00
中國各地陸續核發台灣居民居住證,陸委會研議修法因應,海外收入多的台商憂慮,中國居住證與所得稅新制將使「人流與錢流合一」。(圖片取自中新社)

中國各地陸續核發台灣居民居住證,陸委會研議修法因應,海外收入多的台商憂慮,中國居住證與所得稅新制將使「人流與錢流合一」。(圖片取自中新社)

因應中國開放台灣民眾申領居住證,陸委會研議修法引發諸多討論。在政治效應之外,陸委會彙整台商及專家反應意見後指出,居住證登載個人資料及生物特徵,不僅是中國國台辦所謂的服務系統,更將成為查核機制。兩岸官員透露,據部分較具規模的台商反應,海外收入多的台商都很憂慮,居住證與所得稅新制將使「人流與錢流合一」。

 

陸委會因應中國居住證政策研擬修法,引發國內政壇不同意見,甚至有不少反對意見認為不應影響公民權利。在是否限縮申領者權利的政治討論之外,兩岸官員提醒,雖然中國國台辦公開宣稱,居住證與繳稅無關,但從實施時間點及法規細節來看,居住證是9月1日開始申領,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在8月31日通過,隔年1月1日生效;我方根據國務院整體政策出台時間推算,研判兩者之間有所連動。

 

居住證成中國查核機制 陸委會憂「人流與錢流合一」

 

針對中國國台辦一再強調居住證提供諸多便利與優惠,但我方兩岸官員反駁,國台辦公開強調居住證與繳稅沒有對應關係,但居住證碼是18碼,和中國證件號碼一致,並輸入個人生物特徵,成為天網系統的一部分,包括教育、金流等紀錄都跑不掉。官員表示,由此可以看出,居住證不僅是國台辦口中所謂服務的系統,更是查核的機制。

 

官員透露,居住證可以證明當事人具備繳稅要件,最主要是監控系統變得更難避稅;較具規模的台商,特別是海外收入多的台商憂心將造成「人流與錢流合一」,未來將難以避稅。

 

官員進一步說明,從錢流的角度來看,居住證之所以要台港澳一起施行,除了政治定位的問題之外,只有台港澳擁有大量海外資金;目前中國政府對境內居民都已經可以掌握,不能掌握的台港澳居民,因此透過此一機制進行。

 

台、港、澳居民居住證樣式。(圖片取自北京公安局網頁)

 

若中國對台商好 應實施課稅扣抵待遇​

 

部分台商質疑,由於《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在立院卡關,導致台灣民眾無法如同香港民眾一樣享有課稅扣抵的待遇。對此兩岸官員指出,根據我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在中國已繳納所得稅者,在台灣申報時可以扣抵,因此從台灣的角度來說,並不會重複課徵在中國已繳交的稅賦;然而以相互避免雙重課稅的角度來看,中國從未具體說明,在台灣已繳納的稅款,是否可以在中國申報時扣抵,「法規不完整的是中國大陸」。

 

官員直言,雖然避免雙重課稅協議尚未生效,但台灣早就已經實施抵免,但對岸並沒有;「如果大陸真的對台胞好,居住證真的是便民措施而不是課稅方式,那就要展現出來」,為什麼連相關法規都沒有?

 

官員更質疑,法規的執行必須權責機關宣佈,台灣民眾是否可以免徵已繳納的稅,必須由由主管的稅務機關來認定,國台辦無權宣佈台胞不受追稅。

 

台人擁中國「居住證」 得向兩岸政府繳全球所得稅

 

兩岸官員透露,近來陸委會徵詢台商、台生等旅居對岸國人對中國居住證措施的意見,發現稅的部分才是這些群體最擔憂的事。官員透露,有台商在意見交換中指出,雖然課稅適用《所得稅法》,但課徵日期和申領居住證的期間,同樣以半年做為適法要件;課稅對象雖以《所得稅法》為標準,但居住證卻是做為監控和查稅的系統,未來中國要課稅,可以視擁有居住證做為認定必須繳稅的標準,「一塊錢都跑不掉」,「只有台商看得懂這是一種配套」。

 

官員指出,台商的憂心其來有自,中國修法後的所得稅課徵範圍包括海內外所得,而中國今年起開始與1百多個稅務合作國家進行「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CRS)」資訊交換,過去沒有申報的海外所得,今後都可以獲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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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居住證 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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