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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占行政院】魏揚籲二審法官:318與323都應適用「公民不服從」不該判有罪

王怡蓁 2018年09月25日 14:22:00
318運動已過了四年,雖然318占領立法院二審法院肯定「公民不服從」在占領立法院的適用,判處所有被告無罪,323占領行政院一案仍在二審高院審理中,被告魏揚認為,318與323在形式與本質上都是相同的,因此應該要「全體無罪」。(攝影:李智為)

318運動已過了四年,雖然318占領立法院二審法院肯定「公民不服從」在占領立法院的適用,判處所有被告無罪,323占領行政院一案仍在二審高院審理中,被告魏揚認為,318與323在形式與本質上都是相同的,因此應該要「全體無罪」。(攝影:李智為)

318運動已過了四年,318佔領立法院一案在一審判決中,法院肯定「公民不服從」在占領立法院的適用,判處所有被告無罪;二審雖未依「公民不服從」作為無罪理由,但法院捍衛言論自由以及集會遊行自由,同樣判處無罪定讞。

 

然而,323占領行政院一案持續在司法審理當中。此次開庭原為審理庭,司改會也在開庭前辦理記者會,強調占領行政院的行動與立法院相同,都是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的精神。然而,開庭時,卻突然變成前置作業,法官僅詢問被告對於原判決或檢方上訴內容進行回應,律師團以及被告在庭後也表示未事先獲得通知,覺得很突然。

 

然而,323占領行政院一案持續在司法審理當中。被告魏揚在一審獲判無罪,但檢方提出上訴。他在庭前的記者會表示:「無論是318還是323的行動,都是基於『公民不服從』,這是因應當時的憲政危機以及服貿即將強行通過,所做出捍衛民主的反應,他認為318與323在形式與本質上都是相同的,因此應該要『全體無罪』。」

 

魏揚強調國家暴力未被追究,無論是當天持警棍毆打群眾的警察,還是下令驅逐的指揮官,他認為預謀犯罪的至始至終都是國家,而不是參與行動的人們,人民當晚是為了阻止國家犯下毀憲亂政的罪行。

 

因先前魏揚在英國攻讀碩士,因此,這是他二審第一次出庭。魏揚在庭中針對遭指控的「煽惑犯罪」罪名進行反駁,卻頻頻被法官打斷發言。他說,警察應該要保障民眾集會遊行的權利,並回顧318當時,服貿協定通過的情形,卻遭法官制止,要求只能針對檢方上訴的部分進行陳述,對此,他就簡單表示,只是號召群眾,並非煽惑犯罪。

 

「318與323是一體的。」陳為廷說這是他跟林飛帆在318占領立院第一次出庭時說的話。陳為廷也到場聲援323的被告,他表示,318獲判無罪,但323竟然在一審被判有罪,他認為當初被警察推擠的人竟然要被判決有罪,毫無道理。

 

另外,陳為廷指出,此案判決書中,法官一再詢問,行政院的行動真的是必要的嗎?難道沒有其他做法來阻擋服貿協議的通過?他表示,當時因為占領立法院後,也無法讓那時的國會多數國民黨妥協,只好採取占領行政院的做法。

 

陳為廷說,司改會的工作者與志工沒日沒夜地過濾蒐證影片,要對當時的警員以及指揮官提出告訴,但四年過去,沒任何一個警察、官員、指揮官受到司法制裁。他表示,作為一個318中被判無罪的被告,323也是一體的,不應該被判處有罪。他呼籲法官看看過去4年他們自訴所提出的案件,要警方以及官員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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