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音寧條款」市府拍板,將函送議會審議。(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北農總經理吳音寧拒赴議會備詢惹議,台北市長柯文哲25日早上主持市政會議,拍板通過《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修正案,將函送市議會審議。
修正案中明定,市府委託投資經營事業的負責董事長或總經理,應赴議會備詢,此條例案也被譽為「吳音寧條款」。
北市府25日上午召開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9條條文修正案,案中明定市政府提供場地並與投資事業訂有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者,應於契約載明「經市議會邀請列席者, 應列席報告並備詢及其違約罰則」,以督促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列席市議會報告及備詢。
北農自前任總經理韓國瑜起,便開「總經理到議會備詢」慣例,2017年吳音寧上任初也比照辦理,直至上個會期,她援引《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指出北市府在北農僅持股22%,她主張依法僅需公司的股權代表陳景峻須出席,自己則拒絕出席議會備詢。
吳音寧多次拒赴備詢之舉受議員抨擊,柯文哲也數度公開呼籲,然皆未果。為此,議員要求市府修改《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25日早柯文哲主持市政會議拍板通過,將此案函送議會。意即「吳音寧條款」一旦通過後,吳將必須到議會備詢。
市府表示,若本會期臨時大會審不到,下屆財政局也會再度提案。重新提案一旦議會審議通過,不只北農,4大公司總經理與董事長若拒絕備詢都會受罰。
吳音寧日前則對此表示,她一直以來遵循法規體制辦理,現在態度還是一樣,若修法後會依循規範辦理。(中嘉案聚焦「公益基金」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