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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柯市長 中國居住證當然不是綠卡

主筆室 2018年09月26日 07:02:00
柯文哲面對中國居住證的態度東奧正名完全不同。(攝影:李智為)

柯文哲面對中國居住證的態度東奧正名完全不同。(攝影:李智為)

中國開始開放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柯文哲說,平常心以對,「拿綠卡怎麼處理,拿居住證的就怎麼處理,也許這也是個辦法。」把中國政府精心設計的居住證當成一般國家核發的永久居留證,這是一種巧妙的話術,也挑戰台灣人的政治智商,更是一種自我欺騙。

 

即便不論居留證的內涵,拿美國的綠卡、加拿大的楓葉卡與其相比,就是一種謬誤。美國有像中國一樣拿著兩千顆飛彈對準台灣嗎?加拿大有用國內法的形式要求台灣人如果不跟它統一就要刑罰處理嗎?美國有到處挖台灣的邦交國、心心念念要消滅中華民國(台灣)的國際人格嗎?還是,加拿大有到台灣來四處資助促統團體、發展組織?如果都沒有,如何能把中國居住證視為一般的外國長期居留證?

 

中國居住證當然不是綠卡,綠卡不會給你與中國公民身分證的號碼相同的18碼編碼,綠卡也不會給你持證者享有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九項便利的措施,申辦綠卡更不會被稱之為美國公民(至少是準公民)。但另一方面,中國居住證卻又很技巧地迴避我《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台灣人民若是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將喪失身分並註銷臺灣戶籍」的規定。可以說是對岸政府參酌台灣法令,遂行其單邊主義,將台灣政府「去主權化」、以及台灣人民「國民化」的極致手段之一。

 

果然,中國居住證措施一出,在台灣內部即引發不小爭議,有人認為對岸政府給予台商台生的「方便」,台灣政府若因此反制,未免小題大作且不利兩岸民心之爭。不過,若細究目前的兩岸關係以及這項政策出台的前因後果,中國開放申辦這項升級版的台胞證當然不只是「給方便」這麼簡單。

 

第一、不同台灣人入境中國必須申辦台胞證,這項居住證形式上係由台灣人自願申請,當台灣人主動申辦這「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意味他自願成為中國的「公民」(或準公民),去享受中國政府提供的各項便利與優惠;也意味他有更高的義務去遵守中國政府對台灣的政策宣示,甚至是打壓意圖(諸如反分裂國家法的規定)。用個白話文講,當中國政府要求他們的「公民」遵守或執行某項義務,「公民」們能拒絕嗎?拒絕的代價是什麼?

 

第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早已針對擁有中國戶籍及申領中國護照的台灣人予以除籍及喪失參政權的規定,台灣的《戶籍法》也有出境兩年必須除籍的規定,申辦中國居住證有可能混淆人民於兩岸間的權力義務關係,台灣政府限縮其部分公民權,其實只是調和這現象的管理手法之一。更何況,限縮是暫時的,若台商日後註銷其中國居住證,自然可以回復其相關權力;把這個作法說成懷疑台商忠誠,未免言重。

 

第三、台灣政府的因應措施也意味著告知申辦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這是要付出代價的;這代價不僅表現在台灣政府可能限縮其部分公民權,也表現在這種「準公民權」的身份,將留予對岸政府極大的操弄與解釋的風險。儘管中國方面聲稱依照目前中國稅法不會涉及雙重納稅的義務,但誰能保證所謂惠台政策若在其情勢變更下,變成中共可放可收的政治工具?

 

中國政府很明顯地透過申領居住證打兩岸關係的擦邊球,透過居住證的便利性要遂行它背後複雜的統戰意圖;在中國政府如此敵視台灣政府之際,這不是要不要「兩岸一家親」的口水爭議,而是確確實實、不分朝野黨派要面對的國家安全議題。柯文哲在先前東奧正名爭議裡,拿中央政府的態度來擋箭;如今卻倡言把中國居住證當成綠卡,這樣的雙重標準箇中奧妙為何?恐怕也只有請柯市長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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