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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不起合法屋 小英「包租代管」政策幫不到弱勢家

黃驛淵 2016年10月04日 15:34:00
政府推出「包租代管」政策,規畫由政府或租屋服務業者向民眾承租住宅,再轉租給弱勢民眾及代為管理,但許多居住在違建的弱勢家庭,卻無法適用這項立意良善的政策,相當可惜。(畫面合成/翻攝自網路、1919陪讀計畫-弱勢兒少的生命陪伴)

政府推出「包租代管」政策,規畫由政府或租屋服務業者向民眾承租住宅,再轉租給弱勢民眾及代為管理,但許多居住在違建的弱勢家庭,卻無法適用這項立意良善的政策,相當可惜。(畫面合成/翻攝自網路、1919陪讀計畫-弱勢兒少的生命陪伴)

蔡英文政府力推社會住宅,決定祭出「包租代管」模式,以每月最高1萬元的綜所稅免稅額當誘因,盼吸引房東釋出8萬戶空屋出租給弱勢。但看似立意良善的政策,卻暗藏政策死角;許多弱勢租不起「合法」房子的現況,即便有免稅額當誘因,卻恐「看得到、吃不到」。

 

在民間團體遊說下,民進黨立委姚文智等18人近日已連署提案在《住宅法》增修「落日條款」,希望能在3年內輔導現居違建的經濟社會弱勢轉租合法建物,而在這段過渡期間內「只問身分、不問住處」,只要符合《住宅法》認定的弱勢身分,就提供租金補貼。

 

「包租代管」政策鼓勵房東釋出8萬戶空屋出租給弱勢,但若租賃的房屋屬於違建,就無法申請弱勢租金補貼。(翻攝自崔媽媽基金會

 

「不管是包租模式或社會宅,現況是許多弱勢或低收入戶根本連租都租不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指出,政府推出1萬免稅額當誘因是對的方向,但許多經濟、社會弱勢者因為付不起房租,只好選擇住在較低價的違建租屋內;但依現行規定,若租賃的房屋屬於違建,就無法申請弱勢租金補貼,加上社會住宅供量仍不足,如此一來,即便房東願意釋出空房供政府包租代管,一樣無法替目前住在違法租屋的弱勢族群解決居住問題。

 

他表示,民間團體委由姚文智提出的《住宅法》修法,主要是增修「3年落日條款」,對象鎖定已住在這些違建租屋內達1年以上、且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弱勢房客,並在3年內逐步輔導他們轉租合法的房子。

 

為讓住宅政策真正幫助到弱勢,民進黨立委姚文智(中)等人連署提案,在《住宅法》增修「落日條款」,亦在9月26日邀集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等人參與公聽會,會中,營建署表示立場不會設限,可以繼續討論這個問題。(翻攝自姚文智翻台北

 

此外,包租代管的房東免稅政策也引發討論。根據實價登錄資訊,去年台北市的住宅租金每月每坪1429元,是台南506元的近3倍。如今不論黃金地段或偏鄉,免稅額度統統是每月最高1萬元,也遭質疑並未考量各地差異性,政策恐打折扣。

 

「在南投給1萬免稅額跟在台北給1萬免稅額,效果會一樣嗎?」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趙文銘表示,出租的房東最怕政府課稅,或房屋租了卻收不回來,如今政府推租金免稅補助很好,但方式太僵化,政府應按各地租金高低做彈性調整。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說,目前政策看起來是「先求有再求好」,除提供免稅,也把房東的可扣抵必要支出比率從43%提高到60%,至少可提供一些誘因,讓居住政策往好的方向前進。不過,各縣市狀況不同,以北市生活跟租金水準來說,1萬元免稅的確可能只是杯水車薪,若要公平的話,他也支持免稅額度未來依據各地租金行情作彈性調整。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表示,提供房東1萬免稅額是出於鼓勵性質並提供誘因,希望讓這些房東能夠因此「浮上檯面」,但不可能一步到位;至於租屋問題,內政部正研擬更完善的租賃專法,屆時對租屋會有更多規範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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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包租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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