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與潘姓女童的合照。(圖片取自王女IG)
台中市大雅區1歲多的潘姓女童於9月29日晚上全身是傷被送到台中清泉醫院急診,由於肝臟損傷,頭、頸部鈍傷,外生殖器挫傷等傷勢,搶救後宣告不治。女童母親一度向院方宣稱女童是跳舞摔傷,但院方不信,報警處理。女童母親與吳姓同居男友互推責任,檢警訊後以吳男涉嫌重大,依傷害致死罪嫌聲請羈押獲准,王女請回。
法官訊問後,認為吳男涉嫌犯《刑法》第277條第2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因吳男沒有固定居住處所,恐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但沒有禁見。
據警方調查,均為台中人的王女(30歲)、吳男(27歲)有同居關係,潘姓女童為王女與前夫所生,王女與潘姓前夫1年多前離婚後,就與吳男在一起,吳男平日靠打零工維持家計,但工作不穩定,鄰居說,小倆口常吵架,但怎麼都想不到,竟波及無辜的孩子。
王女向警方表示,29日晚上10點她在陽台洗衣服,男友和女兒在客廳看電視,她聽到女兒哭鬧聲,進屋查看,覺得女兒不太對勁,於是獨自騎著機車將女兒送醫。吳男則向檢警說,他出門工作返家後就看到女童有傷勢,二人皆堅決否認對女童施暴。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謂誠表示,法醫周三將會進行解剖,確認女童死因及釐清女童遭受的傷害,至於女童是否受到長期家暴,也會解剖檢視及調閱相關病歷後,進一步釐清。(葉俊榮籲台大盡速重啟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