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分享自己的酒駕新聞,卻PO出女子插花露溝照。(圖擷取自台灣阿童─童仲彥臉書)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今年8月11日凌晨酒駕,酒測值高達 0.52,日前基隆地院審結,判 3 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9 萬元。童仲彥今凌晨在臉書分享自己酒駕遭易科罰金9萬元的新聞,PO文稱自己「花前思過、花錢悔過」表示懺悔,但分享的照片卻是女子插花露乳溝照。
有網友乍看疑似是出言反譏「花錢爽過?」惹來童仲彥不滿回擊「爽陰陽啦!我錯了我認我改,輪不到你嘴!陳痾灌歪窳爛,閃啦!」但陳姓網友立刻回應「我是指我的大學生涯啊....」童仲彥便釋出善意回應「罵錯人了!羽扇綸巾 越陳越香 欠您一餐 道歉賠罪!」陳姓網友也立刻回覆「了不起,請客!我牛羊豬雞都吃!」
童仲彥去年底po文自豪戒酒so easy,還誇口「不喝就是不喝,不怕被笑俗仔」,言猶在耳。但在今年8 月 10 日深夜11點左右,童仲彥在台北市中華路錢櫃 KTV 喝了 2 罐啤酒後,凌晨 1 點左右離開並開車前往基隆。於凌晨 2 時 30 分,童仲彥行經光華隧道出口,連撞路旁3輛汽車,警方當時獲報到場,警員發現是童仲彥,且身上散發酒味,立即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超標,高達0.52。童仲彥當時受訪時還說:「我會負責,我會再作宣布」。
當時檢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送辦,因其是社會名人且無逃亡之虞,無保請回。
童仲彥也在神隱2天後,出面向社會大眾道歉。此外,因為先前的酒駕案,童仲彥放棄今年台北市議員競選。基隆地院說明,雖然童仲彥觸犯酒駕前,曾有妨害公務的案底記錄,但因他坦承犯行,衡量被告自承為碩士教育程度等一切情狀,且犯後態度良好,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他 3 月徒刑,得易科 9 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張忠謀出任APEC特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