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遠洋漁船「福珄11號」爆出涉虐漁工、非法割鰭棄身等爭議,上周派員前往印尼查訪福珄11號前船員,認定該船勞動權益等情事,涉及虐待情事將送檢調查辦。(EJF提供)
正值歐盟來台訪視,決定是否解除遠洋漁業黃牌前夕,卻殺出程咬金,台籍遠洋漁船「福珄11號」爆出涉虐漁工、非法割鰭棄身等爭議,恐影響摘牌。據悉,漁業署為止血,並展現與國際合作打擊IUU非法漁業決心,在上周派員前往印尼查訪福珄11號前船員,認定該船勞動權益、工資確有不足,將予以開罰;至於涉及虐待情事,漁業署則已送檢調單位調查。
《上報》日前報導,長期關注海洋環境與人權議題的英國非營利組織「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 EJF)」,在9月中旬發布影片,向全球揭露福珄11號不僅嚴重剝削漁工,更疑有非法捕撈瀕危的錘頭鯊等鯊類,並進行「割鰭棄身」,恐違反台灣相關法律。EJF並將相關調查報告提交歐盟、歐洲經貿辦事處及漁業署等單位,讓歐盟解除對台黃牌平添變數。
漁業署蠟燭多頭燒,一方面要準備與歐盟的磋商事宜,另方面受到來自國內移工團體,持續要求廢除遠洋漁船境外聘僱制度、修正漁業三法等壓力;再加上,EJF台灣海洋專案主任邱劭琪在9月24日,受邀上公視節目討論福珄11號案,種種作為引發各界質疑,漁業署無法有效解決漁工剝削問題。
面對爭議持續延燒,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漁業署終於採取行動,籌組調查小組訪談已經返回母國的印尼漁工。據透露,該小組除了漁業署人員,還包括1位國內漁工團體代表、1位通譯。
據了解,漁業署調查小組在9月27日出發飛往印尼,並於10月1日返台,訪查工作為期5天;我駐印尼代表處也派員接機,並協助入住飯店安頓。
調查小組找到曾在福珄11號工作的部分漁工,經訪談後確認該船勞動條件不佳,且發給薪資與簽訂的契約顯不相當,致漁工權益受損,與EJF日前調查結果幾乎相同,更符合《人口販運防治制法》中對於「人口販運」的定義,有觸法之虞。
至於外界關注,該船有無執行與黃牌最直接相關的捕撈禁捕魚種,以及對鯊魚割鰭棄身。據了解,有漁工承認,曾對數尾鯊類做類似行為,不過因為沒有具體證據,漁業署持保留態度,不排除再深入調查。
事實上,漁業署先前已針對福珄11號聘用漁工與先前報備不符的部分,處分船東30萬元。4日該署將舉行記者會,說明赴印尼相關調查結果;預料重點著重在工資不符規定、工時過長、船居生活照顧不佳、提前解約等項目。對此,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接受《上報》訪問表示,記者會也將針對該船涉及漁獲回報不實做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