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林男9月28日砍傷陳姓護理師等3人,5日以150萬交保,法院交保條件是「限制住居」,且不能踏入成大醫院。(圖片取自TVBS)
9月28日上午,台南成大醫院發生林姓葉克膜技術師持刀闖入開刀房,砍殺陳姓女護理師,也造成當時在場的另外2名醫護人員受傷。台南地檢署5日依殺人未遂、醫療法等罪名將林男提起公訴。檢察官黃淑妤認為,本案件不宜以具保的方式代替羈押,仍有羈押的必要性,建議法院在審理中羈押被告。
而5日下午,法院裁定林男以150萬元交保候傳,責付給林妻,交保條件是「限制住居」,每天上午10時到立人派出所報到,不能踏進成大醫院,不能以任何方式跟陳姓護理師、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呂姓護理師接觸。
台南地院5日下午2時召開林男被控殺人未遂案裁押庭,檢察官黃淑妤認為,林男除了與陳姓護理師有嫌隙外,他還對羅傳堯及呂姓護理師有不滿,若讓林男交保,他可能會二度犯罪,讓羅、呂陷入危險,因此建議法官持續羈押林男。
台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林男因在工作上屢遭陳姓護理師及呂姓護理師刁難、挑剔,且認為陳姓護理師刻意帶領同儕排擠他,讓他心生怨念。至於羅傳堯則是因為2016年底不讓他調職台北榮總,加上9月28日上午8時,林男因請假問題,被羅找去「告知」請假規則,加上羅要求林男更換辦公室座位,還問他是否有意離職,而引發殺人動機。
對此,林男的辯護律師表示,林男行兇後曾經打電話報警,卻無法接通,他隨後到派出所自首,且林男配合警方辦案,沒有任何否認態度。律師強調,這起事件是偶發案件,被告犯案後的態度相當懊悔,原本的高壓情緒已經消除。律師也建議,法官能透過限制住居、一天兩次到派出所報到,遠離成大醫院等限制性條件,避免林男再度犯案。(元宵提燈存廢i-v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