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心理系事件迄今未至落幕,那或是夏林清想盡辦法延長戰局的戰法。(翻攝自新聞面對面)
看夏林清上「新聞面對面」之前,臉書上已經有許多人說,看一分鐘就受不了了,不看了。網路慣用語是這樣表達的:「我到底看了什麼?」
我把連結點開來,才看幾分鐘,就笑了。耐著性子全部看完,但是最重要的訊息,就在最初那幾分鐘。主持人提及被害人發函道歉的事情,夏林清說:「事實上他發這個道歉函的身份,是他針對五二九,那一個不實的誣陷的文章」;主持人問哪一篇文章,夏林清說,「朱同學,就是他男朋友的文章。那因為他當時是背書者,所以,經過了四個月之後,我覺得他拿起了他的這個責任,為這個行動在道歉。」
你知道你看了什麼嗎?你見證了一場公然霸凌。
被害人向夏林清道歉,是的,這大家都知道。道歉文有讀過吧:「我要跟夏老師說對不起,我在跟老師談話的過程裡,確實很受傷,但夏老師沒有吃案,過程裡的社會輿論效應所形成的吃案說法,夏老師為此受到的諸多指控,並非我的本意,但仍傷害了夏老師,我要跟夏老師說對不起」。
被害人有說五二九貼文是誣陷嗎?沒有。
被害人是因為他為五二九貼文背書而道歉嗎?不是。
剛好相反。被害人說了,「我在跟老師談話的過程裡,確實很受傷」,確認了夏林清處置性侵案件的不當。這是五二九貼文對夏林清最重要的批評,夏林清在6月7日大會裡也承認「碾壓」了被害人;他後來拼命自清「沒有吃案」,完全是為了混淆這個焦點。朱同學的五二九貼文確實猜測夏林清另有動機,但是,夏林清曾答應學生要辦說明會,可是後來「忘記」了;那麼兩位同學因此懷疑他另有所圖,不是很合理嗎?如我在本系列五所說,「若不是他(夏)犯錯在先,使得巫同學與朱同學信心盡失,朱同學未必會提出後來對夏林清的指控,不是嗎?」夏林清處置失當,是外界對夏林清最大的憤怒所在,被害人與男友從來沒有改變說法。被害人的道歉函,對於夏林清的處置失當,不僅沒有撤回,而且是再次確認。
從道歉信裡,我看到的是,被害人沒有「踩在受害者的位子上」。他不重複控訴夏林清的失當,反倒展現高度與風範,為傷害他的夏林清稍做澄清;澄清的範圍僅限於:夏林清沒有吃案。被害人並沒有收回他其他的指責。
夏林清的超譯 超沒品
夏林清卻在這點善意上看見了機會,馬上拿起了媒體的麥克風,說被害人承認誣陷他,所以道歉。這是公然霸凌!這是有發言權的人「超譯」別人的話,替別人代言,把別人的意思扭曲成對自己有利。被害人說的是:夏林清確實處置失當;夏林清沒吃案。夏林清卻大肆宣傳成:被害人承認誣陷夏林清。超譯,超沒品!
想像中的霸凌是胖虎把大雄逼到角落裡,戴著眼鏡的書呆子可憐的哭泣,胖虎獰笑著。這個圖像裡有階級的印記,霸凌者總是中下階層,被霸凌的是中產階級。實際上的霸凌,是不分階級的,可以是像夏林清這樣,以中產階級的穿著、談吐與職業身份,怡然自得地欺負別人。而且這不是個人的霸凌,而是集體霸凌;這幾天,夏林清的伙伴們都積極投書媒體,無一例外地,都在散播這種無恥的「超譯」。
6月7日大會裡,被害人對夏林清說,「老師,可是傷害是真實的。」從五二九貼文、6月7日大會、到9月的道歉文,被害人費盡了力氣,只是希望夏林清能夠看見,「傷害是真實的」。可是過去15個月來,被害人承受的就是曲解與霸凌。
根據《教師法》第14條,老師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是可以解聘的。如果夏林清這樣「碾壓」在先、「超譯」在後,還可以逍遙於教師法之外的話,令人不禁要問,大學真的有在「自治」嗎?輔大心理系教評會還可以悶不吭聲嗎?
夏林清上電視,除了怡然自得地霸凌被害人以外,也順手把被控性侵的男學生給推了一把。他在節目裡公開說:「說實在真的男同學本來願意的,但是因為已經走司法了,所以律師很清楚,這是親口他們跟我們主任說的,就是說不能夠道歉,這樣道歉的話就好像在司法上就是認『你有罪了』」。
男同學被控性侵的訴訟還在進行。這個訊息是男同學基於對工作小組的信任而說的,現在被夏林清隨口說出來,得來全不費功夫;公訴檢察官應該會笑,而男同學與律師應該同聲一哭吧!夏林清為了證明工作小組的成效,就洩露這個「秘辛」,這樣不會影響法官心證嗎?本來要道歉,可見真的有罪,可以定罪;明明有罪竟不道歉,表示犯後態度不佳,量刑可以加重!
工作小組在當時,受到雙方當事人的信任。結果他們都錯了,他們不知道,工作小組一旦受到外界質疑,就立刻出賣他們:工作小組的呂昶賢公布女同學的談話內容,夏林清公布男同學的談話內容。呂昶賢與夏林清不顧當事人的隱私,不顧當事人的權益,不顧專業上應守的界限,也不顧基本的人情義理。他們如果有一點骨氣的話,應該是:即使被傳到法院,也要大聲說:無可奉告,因為我對當事人有保密義務。結果是,根本不用任何強制力,他們就和盤托出了!
我就是太愛問 夏的閃躲與心虛才會全部現形
上回,夏林清說我不查證,我查給他看。前幾天他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改說我不求證:「他也沒來問我啊?」(影音檔)這下我又笑了!
從系列一到系列十,我問夏林清幾次了?媒體記者何妨查證一下,很容易喲,動動指頭就可以查證了:請點進文章,捲到最後,就可以數出我問他幾次了。其實臉書上大家轉貼的時候,最常加的註解就是:「問這麼清楚了夏林清還不回答,也真夠無恥了。」我就是太愛問了,他的閃躲與心虛才會全部現形啊!
我在系列九稱此現象為「夏林清奇觀」,真不冤枉。很少看到這樣的戰法:自相矛盾到好像有多重人格;總拿自己最弱的地方,去攻擊別人最強的地方;但卻充滿蠻幹到底的意志,指鹿為馬不會臉紅,顛倒是非不會臉紅,無論做什麼都不會臉紅。此一奇觀,如何解釋?
電影「江湖浪子」裡面,保羅紐曼演一個撞球高手。當年保羅紐曼青春正盛,邊打撞球邊喝酒,看起來醉醉的,笑笑的,壞壞的。他是個郎中,假裝超有錢又很愛賭,一直輸球,輸到全撞球場的人都很想一起來宰這一頭肥羊。等到大家上鉤,保羅紐曼就說:賭大一點嘛。「大一點」的一賭下去,他就一杆清空球台,回家數鈔票去。等他們離開,大家才恍然大悟,最初「打贏」保羅紐曼的那個人,根本就是他的同夥。
直到他們遇到「明尼蘇達胖子」,一個全美知名的撞球高手。保羅紐曼當然要跟他過招。幾個小時過去,保羅紐曼大勝,他的同夥要他收手離開,他卻不肯。他說,要等明尼蘇達胖子宣布比賽結束,比賽才算結束。明尼蘇達胖子獲得朋友的金援,撐在那裡繼續賭,結果胖子反敗為勝以後,就宣布比賽結束了。
「夏林清奇觀」,可以理解為一個輸家,想盡辦法延長戰局的戰法。就像明尼蘇達胖子要絆住保羅紐曼一樣,無論用什麼方法,一定要把贏家留在賭桌上,不讓他走。所以夏林清拗了4個月都不說他的七一三版本,把它當作一個懸疑的鉤子。他只要不說,就有不甘心的人想要問到底,夏林清便可以主導事件發展的節奏,因為要說不說,掌握在他手裡。七一三版本成為夏林清的籌碼,用來設定議程:「即令要重建七一三,最低條件至少要先除掉所有對我不實的指控罪名,先公開還我清白」(夏林清7月9日臉書)。這跟6月7日討論會時,夏林清等人的鬥爭策略一樣:他們的議程就是「夏林清優先,被害人殿後」。
明尼蘇達胖子才不管道義
我在系列八的時候,寫下「完結篇」,就是因為察覺了夏林清為何戀戰。他們失血甚多,戰到底,或許有機會翻身,如果不能,那就同歸於盡。這時候可以觀察到,夏林清陣營出了很多叫罵,想故意惹人生氣,生氣的人就會回嘴,於是賭局便可以繼續。
話說回來,保羅紐曼為什麼不知道見好就收呢?你或許可以說,他傲慢地以為自己可以一路贏到底,或者他貪心地想贏更多錢。但我看來更像是,他雖然以郎中為業,可是他真心喜歡撞球。當他有機會挑戰一個撞球前輩並且打贏他,他的撞球魂甦醒了,燃燒了;好好打撞球,在那一刻,忽然壓過了任何其他動機。他要等明尼蘇達胖子喊停才停,因為那才是符合江湖道義的光榮之戰。
可是明尼蘇達胖子才不管道義,他只在乎輸贏。夏林清採取了與明尼蘇達胖子一樣的策略,被他傷害的人對他釋出善意,他卻報以更大的惡意。但他沒有想到,慘還可以更慘,被害人道歉的效應,是更多人看不下去,出面聲援。
夏林清還不打算收手。他宣稱他的下一步是要推動「反網路霸凌運動」,可以預料的,夏林清對被害人「別裝弱黯了」「消費自己被性侵那事實的同情」等惡語都不算網路霸凌,有憑有據批評夏林清的,則都是網路霸凌。夏林清將是該運動排名第一的「網路霸凌受害者」,堅持踩穩受害者的立場。
後記:這篇文章出手之際,才讀到Howard Hao-Chun Yang 在幾天前的臉書貼文,同樣指出被害人從未收回對於夏林清處置不當的指控,夏林清陣營對被害人的道歉文,有誤讀與超譯。所見略同,而他手比我快,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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