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為止,共計有7案公投依法成案,有機會在年底時,與九合一選舉一起舉行。(資料照片/攝影:張哲偉)
中選會9日召開臨時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國民黨提出的「反核食」與「反深澳燃煤電廠」、紀政領銜的「東奧正名公投」、下一代幸福聯盟推的反同婚3公投等6項公民投票案,將結合年底選舉來投票。截至目前為止,共計有7案公投依法成案,有機會在年底時,與九合一選舉一起舉行。中選會也排定,11月3日起將陸續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意見發表會,請民眾有意擔任公投案意見發表會正、反方代表者儘速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才有機會參加意見發表會。
中選會9日加開委員會審議,進行2小時討論後,陸續完成國民黨反核食、反深澳、愛家公投3案、東奧正名等6案連署查對,審議通過6案全國性公投,目前共有7公投案成案,將有機會合併11月24日的九合一選舉投票。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6項公投全數審查過關,並編列為第8案到13案。不過,關於連署前已經死亡者的連署書,屬於偽造情事,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若發現有犯罪嫌疑,依法應與告發,亦為合議制機關,對所有公投案的辦理,中選會為獨立機關均依法受理、審議,針對各個案子採取相同流程來處理,不會有預設立場。
中選會表示,至今點收10案第二階段連署公投,其中立委盧秀燕領銜提出的「反空污」公投案已率先通過門檻,加上今天新增的6案,共計7案通過審議過關成案,有機會在年底綁九合一大選,其餘的兩項挺同婚公投案,以及以核養綠公投一案,中選會表示將在16日舉行召開委員會審議。
中選會指出,依法各公投案須舉辦5場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依《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正方由提案的領銜人推薦5人,其中應有1人為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支持意見者;反方分配名額,經該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由行政院推薦2人、立法院推薦2人、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推薦1人,如立法院或行政院未推薦人選或推薦不足額時,其名額均保留給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
中選會提醒,有意擔任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正、反方代表者,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即可向中選會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要擔任發表會反方代表者,由反方辦事處在10月23日前向中選會報名推薦人選,方有機會參加發表會。
此外,中選會也規劃,7個公投案須各舉辦5場次意見發表會,由民視、台視、中視、公視、華視5家無線電視台承辦,每案每家電視台皆須承辦1場次,以抽籤方式決定場次,各家電視台每日以提供4個時段為原則製播發表會;首場意見發表會為11月3日,最後一場則為11月21日。(台灣列車快閃紐約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