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豐13日宣布要再舉辦4場電音趴,其中一天在投票當天。其中是否涉及違法,選委會表示,無對價關係並不違法。(圖片取自林義豐臉書)
無黨籍台南市長候選人「虧雞福來爹」林義豐13日及14日先後在台南安平及新營舉辦2場電音趴,此外,林義豐之後還會再辦4場電音趴,其中一天將在選舉日當天,是否違反《選罷法》,選委會14日表示,因無對價關係,並無違法。
林義豐13日成立競選總部,並發下豪語表示,要供給青創資金最高100萬,若沒錢可以不用還,以及薪水沒到3萬元,由市府補差額。
林義豐將所提10大政見以有限資源,親自策劃設計一座有目標期程的政見概念館,他強調,競選政見都經過審慎評估,即使有些需要較長時間執行,但如果當選一定會在上任後最短期限內,讓人民看到政見逐步,若評估4年內無法達成66、7%,30個月一到即自動辭職。
繼7月舉辦2場電音趴之後,林義豐分別在昨天跟今天各辦一場,昨天晚上他又宣布除了這2場外還要再辦4場。
分別是11月17日周六在新營,11月23日周五在台南、新營各一場,11月24日投票日當天在台南,都將邀請百大DJ到場。
其中一場是在投票日當天,是否違反《選罷法》,台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姜琳煌表示,林義豐雖然舉辦多場電音派對,但是對象並沒有限定只有台南人才能夠參加,而且也沒有在活動當中要求一定要投票給他,沒有對價關係,因此並不違反《選罷法》。
台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姜琳煌又說,林義豐11月24號投票當天電音趴活動,預計下午5點才開始,投票4點已經結束,因此並不算選舉活動, 所以也不違法。
對此,林義豐則表示,舉辦電音趴主要是給年輕人一個舒壓的機會,為了回饋社會而辦,與選舉無關,24號這一場特別挑在投票日、投票結束後,展現他的誠意。(民進黨3巨頭高屏輔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