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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養綠」二次送件為何遭拒 郝明義列法律QA要馬英九參考

上報快訊/馬麗昕 2018年10月15日 20:56:00
「以核養綠」公投案日前二次送件遭拒。對此,大塊文化董事長14日在臉書上,以法律Q&A說清楚為何「無法二次送件」。(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以核養綠」公投案日前二次送件遭拒。對此,大塊文化董事長14日在臉書上,以法律Q&A說清楚為何「無法二次送件」。(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中選會12日公布「以核養綠」公投因未過連署門檻數,恐無法在年底公投綁大選。而事實上,該公投案在9月6日倉促送件,9月13日該團隊二次送件時遭中選會拒絕,隨即絕食抗議。

 

對此,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14日在臉書上,以法律Q&A說清楚為何「無法二次送件」,強調該公投案團隊二次送件遭拒時應該採取的是提出訴願,而非絕食抗議,並請支持該公投案的前總統馬英九和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參考。

 

中選會12日公布「以核養綠」公投連署查對結果,以合格份數27萬9419份,僅差2326份,未過成案門檻28萬1745份。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12日表示,將通知「以核養綠」團隊於30日內補提,但有可能因時程關係無法年底綁大選。

 

事實上,「以核養綠」團隊9月6日送件,但因為連署數在合格(28萬份)邊緣,因此志工仍在各地持續搜集連署書,希望補件,但9月13日2次送件時遭中選會拒絕。以核養綠團隊發起人黃士修帶著2萬多份的連署書在中選會大門口展開絕食行動。

 

而前馬英九前往探望絕食行動時曾說:「補送時間在期限以內,法律也沒找到哪一條規定不能補送,所以中選會這是在糟蹋《公投法》。」張善政也聲援黃士修,直接指控中選會就是另一個促轉會,而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就是下一個張天欽。

 

「二次送件」如同學生二次交卷

 

對此,郝明義14日在臉書上指出,面對「為什麼不能二次送件?」的疑問,就要弄清楚公投法中對送件的規定:「1.連署開跑後,六個月內要完成送件。沒有完成,就視為放棄連署。2.送件後,中選會在一個月內要完成查驗,告知查驗結果。3.如果查驗後發現份數不足,中選會有義務通知領銜人補正;領銜人有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補交連署書。」

 

郝明義解釋,用考試的概念來看,就是學生可以提早交卷,但鈴聲一響就一定要交卷,老師收卷後必需在15分鐘改完並公布成績,若學生不及格,還有15分鐘可以補考。

 

不過,考生若提早交卷走出教室,之後才發現自己可能不及格,此時就無法跑回教室要求「二次交卷」,畢竟這會將原本交卷的時間規定紊亂,無法計算批改時間要從哪次開始算起,更何況一旦放寬限制,以後考生很可能會多次交卷。

 

針對馬英九質疑「《公投法》沒找到哪一條規定說不能補送」,郝明義說,就彷彿是學生在抗議考試規則上沒寫不能多次交卷,這裡又牽涉到另一個問題,就是「法律沒規定不行,就代表可以嗎?」

 

郝明義認為這句話基本上是對的,政府不能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力。但這句話在「以核養綠」公投案並不適用,原因是「二次送件」在《公投法》已經規定了程序。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17日也強調,若第2次送件或補件,將使已完成的點收程序處於懸而未決,戶政機關將無從判斷何為查對截止日。

 

郝明義呼籲,在民主法治國家若對行政機關的解釋不滿意,仍可請司法權主持公道,例如向上級機關申訴,而不是到相關機構門口抗議。在以核養綠公投二次送件案中,之前應該採取的法律行動,就是提出訴願、行政訴訟甚至聲請釋憲,如此一來才是正本清源的法律行動。

 

 

「以核養綠」公投案 恐來不及年底綁大選

 

中選會目前已公告有7個公投案成案,分別為國民黨提出的反空汙、反深澳、反核食公投,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三公投及東奧正名公投,並將於16日委員會審議婚姻平權2公投案。

 

而「以核養綠」公投案,由於中選會12日公布「以核養綠」公投案的查對結果,合格連署書未達成案門檻,預計16日無法順利成案,就算之後補件也趕不上綁年底大選。

 

而發起人黃士修14日表示,他已計畫放棄補件,將於明年重提公投,一路將戰線拉至2020總統大選。

 

黃士修進一步表示,目前已擬定3步驟,一是要求中選會公布近萬份未簽名連署書,不要冤枉以核養綠的連署工作人員、二則是聯合在野黨立委於立法院質詢、三則是與律師討論是否有相關法律途徑可循。(台中選情最新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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