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議員教育配合款採購弊案,11日依貪污重罪判處6名前後任議員有罪,將在10月31日執行有期徒刑。(圖片擷取自Google map)
新竹縣議員教育配合款採購弊案,經新北地檢署囑託新竹地檢署執行, 15日由檢方指揮轄區員警,直接送達執行通知給各被告,10月31日到新竹地檢署執行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依貪污重罪判刑定讞,11日判處5名國民黨籍現任新竹縣議員林光榮1年11月、褫奪公權2年;林保光13年、褫奪公權4年;蘇明輝8年、褫奪公權4年;劉良彬9年2月、褫奪公權4年;趙一先8年、褫奪公權4年,國民黨籍前任新竹縣議員許阿勇則為7年2月、褫奪公權4年,10月31日到新竹地檢署執行有期徒刑。
新竹縣議會現任議員林光榮、劉良彬、趙一先、林保光、蘇明輝及前議員許阿勇等6名縣議員,自2010年到2012年間,利用縣議員得以向縣政府申請「公共工程建設及設備補助款」的職權,多次勾結廠商收賄,再建議縣政府補助多所特定學校,高價採購過期或低價劣質教學設備。
被告等人收賄金額自10萬元至85萬元不等,高等法院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處6名前後任議員有罪,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姚文智質疑柯文哲和中國活摘器官醫生交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