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防檢局18日起訂定裁罰基準,不論攜帶生鮮肉品或熟食加工肉類產品入境,一律開罰1萬5千元。(圖片取自中新社)
中國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蔓延,但旅客違規攜帶肉類入境的情況仍相當頻繁,為有效嚇阻違規,農委會防檢局18日起訂定裁罰基準,不論攜帶生鮮肉品或熟食加工肉類產品入境,一律開罰1萬5千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更透露,研擬將最高罰鍰1萬5千元調至30萬元。
目前中國非洲豬瘟病例已擴及8個省,我國全力防堵疫情擴散致鏡內。但防檢局表示,自9月1日起至10月14日止,機場旅客違規攜帶中國豬肉產品案件仍有181件,其中25件為攜帶生鮮豬肉,裁罰1萬5千元,其餘則是熟食加工肉品,裁罰3千元。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以往對違規攜帶動物產品旅客裁罰範圍為3千元至1萬5千元,但考量違規案例沒緩減,以及達到嚇阻效果,防檢局從18日新訂「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往後不論肉品生熟,皆裁罰最高額罰鍰1萬5千元。
不過,防檢局評估,縱使裁罰最高額1萬5千元仍難達有效的嚇阻。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對此表示,未來希望調整最高罰鍰至30萬元,會依攜帶的是生肉還是加工做不同處罰;草案擬好後會再送到行政院、立法院,只要立院支持,草案最快就能在1至2個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