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19日為遭中選會判定喪失參選資格的林淑玲召開記者會,痛批中選會以荒謬的法律解釋,剝奪人民參政權。(攝影:李智為)
18日中選會公布九合一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結果,其中時代力量台東縣議員候選人林淑玲因妨害名譽遭判刑,使中選會宣告他喪失參選資格,19日召開記者會痛批中選會違憲剝奪人民參政權。
為抗議中選會違憲審訂,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時代力量副秘書長高榮志等人,19日上午偕同遭中選會判定喪失參選資格的林淑玲召開記者會,痛批中選會以荒謬的法律解釋,剝奪人民參政權。
林淑玲在記者會中表示,家鄉外婆的原保地遭鄰居以怪手入侵,因不堪外婆受辱,才在網路爆粗口,並揭露對方公務員身分。林淑玲遭起訴後,雖不認為自己有罪,但不願浪費司法資源而放棄上訴,選擇緩刑及保護管束處分,卻沒想到因此遭中選會剝奪參選資格。林淑玲說,選擇不上訴是因為這個罪不重,但不該成為無法參選的致命傷,對此抗議法務部、中選會與內政部,侵害人民參政權,並呼籲還給他參政權。
高潞‧以用表示,林淑玲是時代力量值得推薦的環保鬥士、堅持原住民權利的候選人,居然是因為捍衛外婆家土地,於網路上爆粗口,而遭到法院判決罰金3000元,緩刑2年並保護管束處分,就因這樣被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高潞‧以用問在場所有媒體,罰金3000元與其他殺人、貪污、賄選而喪失資格的候選人差別在哪?高潞‧以用強調,林淑玲是用捍衛土地的言論才遭到提告。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高榮志則說,中選會的行政裁量權「不是沒有空間」,但此案件顯示,中選會在解釋選罷法時,仍殘留威權遺緒,呼籲中選會應亡羊補牢,具體看個案所犯的行為。(流鶯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