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20日校務會議,校方重申即使教育部要求校長遴選委員會重新投票、監察院糾正校長遴選未依法行政,校方依舊會堅守大學自主的理念。圖為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台灣大學20日召開校務會議,校方重申,即使教育部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重新投票產生校長人選、監察院糾正台大校長遴選未依法行政,但校方依舊會堅守大學自主的理念,以訴願、行政訴訟、釋憲等手段釐清爭議與大學自主的範疇。
2018年1月台大遴選財金系教授管中閔擔任校長,然而過程中未揭露管中閔曾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三職,因遴選委員蔡明興為台灣大獨董,兩人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程序正義爭議,遭教育部駁回。
教育部長葉俊榮9月12日要求遴選委員會重新投票,但蔡明興需迴避,而其產生的當選人教育部會予尊重,卻遭台大遴選委員會拒絕。而監察院亦糾正教育部和台大,指台大未依法行政進行利益迴避,且資訊揭露不足。
對此,台大主任秘書李心予20日在校務會議上表示,遴選委員會認定管中閔當選資格無疑義,因此堅守大學自主立場和教育部繼續打官司。此外,為維護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的空間,將通過行政救濟手段,包括訴願、行政訴訟、釋憲來釐清大學自主的範疇。
對於教育部要求遴選委員會重新投票,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指出,遴選委員會要求所有遴選委員於兩日內回覆,由陳維昭召集人事先草擬好聲明稿;但在21位遴選委員中僅10名回覆,且其中3位並不同意此聲明立場的狀況下,校方逕自回函教育部指重啟遴選無法源依據,難以重啟遴選。
吳奕柔批,校方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以少數遴選委員控制遴選委員會,侵害遴選委員會的正當性與公正性。此外,針對僅由陳維昭一人草擬聲明稿一事,吳奕柔質疑其是否具有公正性,並坦言,「不要對遴委會的決議抱太大期待,」身為遴選委員的學生代表的她,也無法就程序正義進行發言。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則表示,遴選委員會為獨立運作,校方予以尊重。
除了爭議未解的校長遴選案,20日台大校務會議也對大學教授兼職是否開放教授兼職短約進行討論。
台大日前被監察院認定處理兼職流程有瑕疵,近9成教師都採「事後追認」。郭大維對此研議修正「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開放申請兼職的教師,經系所主管和校長同意後,先簽訂3個月短期契約。
台大副研發長吳益群表示,修正案考慮兼職案多有時效性,才開放教授先簽訂短期契約。教授簽完短約後,仍應在3個月內走完完整的兼職程序,否則短約失效。
然而與會代表對此案意見分歧,贊同者表示此舉可避免兼職案提出時碰到寒暑假,所屬院系難以開會導致時間延宕;但也有人認為,若校長同意簽短約,但後續卻未通過院系會議,恐產生更多執行上的困擾。最終,郭大維認為草案仍有爭議,要求退回行政會議再議。(喜樂島聯盟號召10萬人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