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逢假日才行駛的6432次的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4點50分行經宜蘭新馬站發生翻覆意外。圖為第8節車廂。(攝影:張文玠)
普悠瑪翻覆事件造成208人傷亡,死亡賠償高達9720萬。截至24日凌晨零時,171人已出院,還有19人留院治療。24日台鐵局開總結記者會,表示根據通聯記錄,司機關閉ATP後,沒有向調度員報備,初步研判屬司機員疏失。但外界質疑,高層在出事後責任全推給基層扛,未自我檢討制度面的僵化,才是此次意外的首因,十足展現台鐵官僚之惡。
普悠瑪出軌事件
僅逢假日才行駛的6432次的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3點9分由從樹林發車預計開往台東,不料,下午4點50分行經宜蘭新馬站因車廂出軌,發生翻覆意外,其中車頭(第8節車廂)損傷最為嚴重,而第4、5、6、7節車廂翻覆,最遠脫離軌道約30公尺。車上366名乘客中,18人死亡、190人受傷(10人重傷)。
該列車從樹林站出發時「控制及監視裝置」(簡稱TCMS)警示燈就異常,卻照常發車,事故發生前的53分鐘尤振仲司機員曾向台鐵一級主管發出2則簡訊回報。普悠瑪6432次沿途誤點,並出現主風泵壓力不足現象,影響剎車,原本計畫如第2封回報簡訊「到花蓮再換車」,不料還沒離開宜蘭,便在第一次回報異常後的53分鐘,於新馬站發生意外。
第一封台鐵簡訊「於15:57發出, 6432次(普悠瑪TED2008)15:57晚4分通過雙溪站,雙溪站起機車動力切斷,沿途行慢,龜山晚14分通過,計畫於宜蘭站派列檢查修。」
第二封台鐵簡訊「於16:34發出,6432次(普悠瑪TED2008)雙溪站起機車故障沿途行慢,宜蘭晚14分(16:34)到,經列檢查修無法修復(需沿途復位),宜蘭晚15分開,計劃於花蓮更換編組。」
人員傷亡情形
18人死亡(遺體均在蘇澳榮民醫院)、190人受傷(3人自行就醫) ,共208人。截至24日凌晨0點,171人已出院。其餘住院如下:陽大醫院2人、台北榮總5人、羅東聖母醫院9人、羅東博愛醫院16人、台東馬偕醫院2人、台東基督教醫院2人、林口長庚醫院2人、慈濟醫院2人;內湖三軍總醫院、萬芳醫院、國軍花蓮醫院、門諾醫院各1人,(其中陸籍女性(44)1名,目前在羅東聖母醫院)。另有1人轉院。
消防署公布18名不幸罹難名單
姜翁曼文 女 (卑南國中學生)95年次、張加穎 女(卑南國中老師 死亡)76年次、陳睿杰 男(卑南國中學生 死亡)95年次、李詩涵 女(卑南國中老師 死亡)81年次、陳宥臻 女(卑南國中學生 死亡)94年次、朱永照 男(卑南國中導遊 死亡)48年次、林思容 女 49年次、王綠雲 女 43年次、董佳惠 女 95年次、何青晏 女 71年次、董進發 男 42年次、何發仁 男 40年次、董進興 男 41年次、董益良 男 98年次、謝介欽 男 37年次、邱歆粵 男 80年次、董玉蘭 女 74年次、曾訓儒 男 四肢斷落 38年次
罹難家屬賠償
依《鐵路法授權法規》,罹難者每位可獲賠償250萬、特別濟助金280萬及慰問金10萬元,共計540萬元。此次罹難人數18人,死亡賠償高達9720萬。
重傷者部分,每位重傷者依《鐵路法》賠償140萬、特別濟助金100萬及慰問金5千元,共計240萬元5千元;其他傷害依受傷程度,最高給予60萬元撫慰金,另加5千元慰問金。此外,受傷經處理即返家、未繼續住院治療者,依就醫紀錄均發給5千元慰問金。
由於此次事故罹難與受傷的學生,教育部也另行致送慰問金罹難5萬元,重傷2萬,輕傷1萬;教師部分,死亡及受傷者均致送2萬元慰問金。
普悠瑪列車狀況
台鐵普悠瑪列車是由「日本車輛」製造,2012年10月15日出廠,10天後首部列車抵達台灣,2013年2月6日首度投入營運,從樹林駛至花蓮。投入營運5年餘,台鐵普悠瑪號曾零星發生出軌與碰撞意外,21日205死傷是成軍以來最重死亡意外。
負責承製普悠瑪號的「日本車輛」,在21日意外發生後僅表示,「交車後的維修,都由台灣鐵路管理局負責。」
連日搶修情形
22日清晨5時12分搶通西正線恢復單線雙向行車。
23日上午7時30分所有事故車廂均吊離東正線,由工、電單位進行路線搶修,事故車輛均運往富岡基地。
24日清晨5時54分首班車4102次恢復雙線通車。賴清德率行政院同仁搭乘首班普悠瑪,盼重建國人信心。
事發第一天
交通部於21日18:00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台鐵局長鹿潔身21日晚間於7點25分、9點連開兩場記者會。會中鹿潔身被問及是否跟人力過勞有關、或是軌道有異物造成事故,鹿潔身則馬上否認。
另對於此次台鐵事故意外保險理賠,死亡旅客理賠530萬元,受傷民眾則是要視受傷程度而定;而行程遭到延誤的旅客則是可以在1年內全額退費。
21日晚台鐵局長鹿潔身已向交通部長吳宏謀口頭請辭,但吳宏謀回應目前現階段必須先搶救處理、善後。同日,深夜交通部長吳宏謀在在陪同行政院長賴清德探視傷者後,也口頭請辭,但賴予以慰留,後續台鐵的東西仍要交給吳宏謀處理。
事發第二天
22日上午10時台鐵局開記者會,由主任秘書朱來順說明最新進度。
22日上午11點40分現場搜救作業結束。
22日的行政院成立調查「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
22日中午台鐵局長鹿潔身原證實ATP(列車保護機制)為駕駛主動通報關閉,但下午受訪時改口,委婉表示目前未能確保是否為駕駛員主動關閉ATP。
事發第三天
23日宜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罪嫌,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司機員尤振仲,法院裁50萬元具保。
宜蘭地院認為尤振仲因關閉ATP,以手動、目測方式駕駛列車,但未注意列車進站及過彎時應符合速限規定,將列車加速至約時速140公里高速,導致列車在新馬站附近出軌,全車翻覆造成18人死亡、180人以上受輕重傷,涉嫌業務過失致死。並以司機說詞與其他台鐵人員有異、可能為躲避民事求償,有串供、逃亡之虞,23日清晨裁定尤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尤振仲頭部撕裂傷、肋骨斷1根,帶傷接受檢方偵訊10小時,他在聲押庭上向法官表示沒有意見,表示對造成的傷亡自責很深,不要律師辯護,但家人仍委請律師辯護。他獲交保後,返回醫院繼續接受治療。
事發第四天
24日台鐵局上午10時30分,於台北站大貴賓室舉行「第6432次新馬車站出軌案 總結記者會」,並表示根據通聯記錄,司機員關閉ATP以後,沒有向調度員報備,也就沒有其餘SOP配合因應措施,初步研判屬司機員疏失。
司機員尤振仲未過勞
尤振仲過去一周出勤情形,包含15日休息,16、17日擔任內勤工作,18、19日擔任司機員,20日例假休息、21日出事當日擔任司機員;尤振仲在18、19日分別加班1小時15分及2小時35分,並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
台鐵長期人力不足疑慮
台鐵產業工會22日發出聲明指出,近年來台鐵路線養護人力嚴重不足,道班縮編,養護範圍又變長,人力不足問題仍然存在。
而台鐵又不斷增開班次,列車編組重複運用,壓縮列車檢修時間,本來應該好好檢修的車輛,都只能簡單進行檢查就繼續值乘任務,對於人員跟車輛皆是極大的負荷。
台鐵工會認為,這些都可能是造成事故的背後原因,也是工會長期呼籲改善的項目,希望在這次事件後政府可以好好處理改善,一定要給民眾一條可以安全回家的路。
應變小組提出改善措施
包含一周內完成路線安全檢查(車巡及徒步查道),強化相關防護措施、全面完成普悠瑪號特檢作業(包括車輛走行裝置、傳動裝置、動力系統、控制系統及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等)、加強列車ATP使用隨乘考核及教育訓練、研究ATP系統優化方案,建立共同管理機制,防止司機員人為疏失、研議推動「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
普悠瑪翻車疑雲
1. ATP為何要關
尤振仲承認因列車動力問題,在宜蘭大溪將ATP關閉,因不斷與調度員對話,忘記依規定在下一停靠站打開。
但根據台鐵局24日舉行「6432自強號新馬車站出軌案總結」記者會中表示,根據通聯記錄,司機員關閉ATP以後,沒有向調度員報備,也就沒有其餘SOP配合因應措施。
但令外界質疑的是:為何司機員可避開控制中心自行關閉ATP,在設計上是不是出現大漏洞。
2.司機稱儀表與車速不符
尤振仲供述,列車自瑞芳開始動力異常,車上刻度與儀表及實際車速均不符,未再查看車速儀表,逕拉刻度控制車速。
尤雖供述平時有觀速訓練,新馬站月台為一大彎道,速限80公里,當時縱拉時速為82至83公里,但檢方從車速表發現,事故前的下午4點45分車速爬升,46分達120公里、47分及48分的時速達140公里,旋即肇事。
外界一再質疑,司機員不斷回報列車有問題,調度員及檢查人員是否過度輕忽,才造成列車翻覆悲劇。但24日台鐵總結報告記者會上,把翻車責任都歸給司機員,而不探究高層忽略安全行車的重要性,只一昧要求準時到站,出事全推給基層,十足展現惡劣官僚之風。(長老教會反對宗教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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