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貸案的慶富董座陳慶男31日以3200萬元交保停止6個月的羈押,不過,高雄地檢署隨即提起抗告,請求二審應儘速將交保裁定撤銷。(圖片取自三立新聞台)
涉詐貸案的慶富董座陳慶男31日以3200萬元交保停止6個月的羈押,不過,高雄地檢署認為,地院裁定的具保金額與其犯罪所得相較,根本不符比例原則,檢方同日便提起抗告,請求二審應儘速將交保裁定撤銷。
陳慶男在慶富案偵查期間,因同案被告的兒子陳偉志棄保潛逃,陳慶男在6月4日被裁增加保釋金1億元,當時因稱付不出押金而羈押至今。然而,30日高雄地院裁准將保釋金降為3200萬元,在1天之內,陳慶男的姪子與公司員工就湊齊了3200萬,確認入帳國庫後,法院即開出釋票送交高雄看守所,陳慶男隨即於31日下午4時獲釋。
不過,檢方也在同日提起抗告,檢方指出,陳慶男先是在偵查中承認增資等犯行,到了法院時又全盤否認,再加上兒子陳偉志更在法院審理初期就棄保潛逃出境,檢方認為陳慶男有人脈以及造船事業,潛逃的可能性極大,難以達到保全刑事追訴的效果。且陳慶男涉嫌多達數十億元的犯罪不法所得,如今卻區區以3200萬元交保,完全不符比例原則。
檢方認為,陳慶男遭起訴時被檢察官向法院具體求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若不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因此提起抗告請求高雄高分院將原裁定撤銷,讓未來審判得以順利進行。
為了確保陳慶男具保停押後到庭就審,法院另命陳男若具保停押,應限制住居於現居所地,命他應自停止羈押時起每日5時至8時之間、19 時至 22 時之間,各向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報到1次。(三中案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