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出生公民權」規定出生於美國者就享有公民權。(美聯社)
每年都有成千上萬名中國女性專程飛往美國生孩子,不只想當美國媽媽,更要小孩成為美國人,一圓美國夢,然而這樣的如意算盤,可能會被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打碎。
根據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有在合眾國(即美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保障出生於美國者的公民權利。然而,川普近期接受訪問時語出驚人,稱將發布行政命令,改變「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展現凌駕憲法的企圖。
消息一出,懷抱美國夢的中國準媽媽們宛如風聲鶴唳。據《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中國代辦赴美生子業務的公司,近日湧入大量詢問電話,深怕未來的孩子入不了美國大門。
雖然律師表示,等到川普找到方法改變憲法規定之前,還要等上幾年,但報導指出,有中國家庭已經開始把算盤打到加拿大身上,因為加拿大同樣讓出生者國內者享公民權。
Will Trump end the Chinese boom in US birthright citizenship? https://t.co/oGwj3C9Zcd
— SCMP News (@SCMPNews) 2018年10月31日
根據《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報導,10月30日川普接受「 Axios on HBO」節目專訪時,表示凡出生在美國即享有國籍的「出生公民權」相當「荒謬」、「必須結束」,特別是針對非法移民子女,認為他們不配當美國人。
川普表示,有人建議可透過行政命令,以改變憲法與法律規定。《今日美國報》報導,川普此話確有部分人士支持,例如前美國國家安全會議發言人安頓(Michael Anton)7月時投書指出,第14條修正案所稱「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或許不適用非法移民子女,有一定模糊地帶可以鑽。
Trump called birthright citizenship "ridiculous," saying "it has to end." https://t.co/Jk6Kb8P4XY
— USA TODAY Politics (@usatodayDC) 2018年10月31日
但事實未必如此。《南華早報》引述北京的赴美生子業者美福嘉兒(Mifubaby)表示,美國要改變憲法規定並非易事,短期內不必太過驚慌,「作為世界上最先進的法治國家,(修憲)至少要花上兩、三年才能完成,即使有總統支持也一樣。」
在加上川普發言常讓人分不清真假,有上海的相關業者便向《南華早報》表示,他們很懷疑川普能否真的履行發言內容,因此仍會持續正常業務。
位於加拿大的業者「Global Baby-Mom and Baby Care Centre」則表示,自從川普發言傳開之後,開始接到大量詢問電話,「就跟地震一樣...很多計畫赴美的人都考慮要改到加拿大,我們接到很多尋求建議的詢問。來加拿大生小孩完全沒問題,孩子能享有加國公民權。」
中國媽媽到底貢獻了多少美國小孩?這方面並沒有正式數據,不過根據《南華早報》引述業者美福嘉兒的說法,其數量在近10年來快速增長,從2007年的約600名,到2016年時已經暴增到超過8萬名。
然而赴美生子的成本相對也高,在產後在美國做月子,通常要花上數萬甚至數十萬人民幣。消息指出,中國女性在美生子地點通常會選擇洛杉磯或美國塞班島(Saipan),搭機時會隱瞞自己已懷孕,並在生產後一個月內,讓中國奶媽照顧新生兒。
有部分的中國網友對於川普的預計做法感到支持,認為把後半生希望託付給另一個國家是不切實際的做法,在微博上呼籲「不要在想著逃出母國了,應該好好的思考如何讓國家變得更好吧。」
同時,美國共和黨參議員葛蘭姆(Lindsey Graham)也表示與川普的類似看法。葛蘭姆將出生美國與生俱來的公民權描述為「荒唐」(absurd),並認為「該項政策是非法移民的磁鐵,脫離已發展國家的主流做法,需要終止。」
葛蘭姆也質疑,美國最高法院從來沒有針對非法移民子女,是否能享有出生公民權一事,做出任何決定。
然而《南華早報》引述相關議題的專業律師Hao Junbo認為,不確定川普是否能單靠行政命令,就成功挑戰憲法規定。要是川普一意孤行,該行政命令可能會因為違憲而失效,「這將會進入到訴訟程序,結果很難預測...我感覺他的主要目的是打擊移民來換取選票,好得到選舉支持。」
So-called Birthright Citizenship, which costs our Country billions of dollars and is very unfair to our citizens, will be ended one way or the other. It is not covered by the 14th Amendment because of the words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Many legal scholars agree.....
— Donald J. Trump (@realDonaldTrump) 2018年10月31日
《美聯社》(AP)指出,雖然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在1868年就通過,「凡出生在美國即享有公民權」此一措施,是在1898年的「美國訴黃金德案」後,才更清楚確立。
黃金德是當時在舊金山出生的華人,一次返回美國時,遭到美國官方以《排華法案》為由拒絕入境,最後最高法院認定黃金德是美國公民,劃下里程碑。
時過境遷之後,開始有保守派的法律學者對此提出質疑。據《今日美國報》,美國智庫「克萊蒙特研究所」(Claremont Institute)憲法專家伊斯特曼(John Eastman)曾投書媒體表示,即使總統不行,國會也應該能做出行動,讓1898年的結果不適用於非法移民子女,「我們早就應該要澄清,憲法第14條修正案不該只因為他們來到美國的土地生產,就給予其子女公民權。」
#APExplains: How US birthright citizenship emerged, endured. https://t.co/zw87dkoEa3
— The Associated Press (@AP) 2018年10月31日
但也有法律學者抱持相反意見。《美聯社》引述休斯頓大學法律中心(University of Houston Law Center)移民問題專家霍夫曼(Geoffrey Hoffman)表示,雖然有人可能會認為第14條修正案的「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不包括非法移民後代,但這項論點是錯的,因為無論入境方法合法與否,都會受到「管轄」。
川普若想只靠行政命令單挑憲法,勢必會面臨許多法律挑戰。霍夫曼指出,除了憲法第14條修正案之外,若川普真的發布行政命令限制「出生公民權」,恐怕還會違反美國憲法第2條有關總挺統需「負責使法律切實執行」的規定。
霍夫曼表示,川普所稱的行政命令還會違反國籍相關法規,企圖有追溯效力地剝奪公民權,也有違憲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