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3日拍板定案,會中決議將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並修法增加勞工特休假。(資料照片)
「一例一休」終定案,總統蔡英文3日下午親自邀集府院黨高層舉行首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會中決議,蔡英文要求在2016年底前會完成《勞基法》修法,真正落實周休二日。行政院先前在推動「一例一休」法案時,就希望在確保勞工休假日、調高加班費的情況下,一併砍掉7天國定假日,並研議給予年輕人多放特休假、加重企業違規罰則等配套,與修法一起過關。
總統蔡英文認為法案通過助於勞工權益,可以讓勞工有足夠的休假日。行政院長林全也認為,外界「砍7天假」的說法並不正確,修法是為了讓全國的國定假日一致,且將7天國定假日移至落實週休二日。
不過這樣的決議,勞資雙方都不滿意。勞團表示,刪7天國假和增加特休假是兩回事,不能拿特休假來換國定假日;商總則說,他們反對增加特休假,「每多一天假,就會增加全台企業100億元的成本。」
「一例一休」實施前後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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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 實施前 |
一例一休 實施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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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
勞工 |
公務員 |
勞工 |
周休二日 |
有 |
無 |
與實施前無異 |
有 |
國定假日 |
元旦、除夕、春節、228和平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 |
元旦、元旦翌日、除夕、春節、228和平紀念日、青年節、勞動節、清明節、婦女節與兒童節併假、端午節、中秋節、教師節、國慶日、光復節、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 |
與實施前無異 |
將刪除7天 |
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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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年隔年:7天 第4年:14天 第7年:21天 第9年:28天 第15年起:30天 |
滿1年隔年:7天 3年以上:10天 5年以上:14天 10年以上: 每年增加1天,最高30天 |
與實施前無異 |
待提案修法 |
以現況來看,勞工目前的國定假日雖多公務員7天,但在特休上卻隨著年資差距愈來愈大,以連續在同家企業工作3年半的一般勞工為例,1年可享10天特休假,但相同年資公務員已享有14天特休假。而當工作年資9年半的一般勞工當年特休僅14天時,同年資公務員卻已享有兩倍即28天的特別休假。
修法後,政府將刪除勞工現行比公務員多出的7天國定假日,並以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方式處理。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補充,特休假的修改原則上是朝讓年輕或資淺勞工有足夠休息時間思考,沒有要跟公務員做比照。
但勞團則反映,特休假對於大部分勞工而言是看得到吃不到,拒絕砍7天國定假日。若修法通過,特休假該怎麼休,朝野也有不同意見。
勞團因此主張,若真要齊一勞工與公務員的休假,勞動部不但不應刪減勞工國定假日,更應該主動推動修法,讓勞工的特別休假比照公務員。
該法案5日將將進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特休假該怎麼放?朝野也紛紛提出相關特休方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出,6個月以上未滿1年就有4天特休假,3年以上未滿6年有14天,6年以上未滿9年則給21天;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提議工作滿半年就可享特休假;而時代力量黨團則主張,勞工特休假應比照公務員。
《蘋果日報》報導,資深綠委透露,修法雖會增加勞工的特休假,不過不太可能比照公務員。該綠委說,若要比照公務員,資深勞工的特休假加上周休二日,1年的假合計可能達2、3個月,若是大公司也許還願意讓勞工休假,但台灣多數是中小企業,哪個中小企業受得了!(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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