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家盟沒有以宗教的論述去反同,不代表參與護家盟的基督徒不是以宗教理由反同或不以為同性戀是罪。(本報資料照片)
最近我與一群來自亞洲不同國家的基督教牧師,還有超過2百名的基督徒參與台北的同志大遊行,並發表文告表示「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都是一種性取向, 不是心理不健全,不是道德的惡,不是宗教的罪,也不是離經叛道的行為,更不應是法律上的刑事罪行」,並力挺同性婚姻。
台灣的反同組織護家盟發表文告,針對我們的遊行表示「台灣任何護家方,包括基督教,從未提出『同性戀是罪』的問題,也從不需要用聖經的經文去證明什麼,更不曾用宗教語言去談同性戀,護家盟是14個宗教總會的團體,無法對同志族群有統一的宗教論點或說法,所以從未從宗教觀點上對同性婚姻著墨。護家方捍衛的是婚姻價值與傳統文化,請問牧師擔心婚姻制度或傳統文化被衝擊的問題嗎?」
這一句話還有一句問題,可圈可點,我先談這一句話。
我想先說第一點,我當天宣讀的文告不是針對其它宗教,更不是針對護家盟,我是以基督教牧師與基督教神學家的身份針對反同基督徒。我們要指出的是,不是所有基督徒都反同,希望社會大眾明白,不要因為台灣有不少基督徒反同,就等於基督教反同,或基督徒必須反同,除非反同,否則不是基督徒。
我們的觀點非常清晰,基督徒不應反同,以基督宗教之名反同完全有違基督教愛與公義的精神。台灣許許多多保守基督徒因為宗教信仰而反同,以為聖經反同,以為上帝反同,以為同性戀是罪,所以大力反同婚,這簡直已是路人皆知之事實,但我奇怪護家盟竟然可以說 「基督教或基督徒從未提出同性戀是罪」?這簡直就是難以思議的荒唐!
護家盟沒有以宗教的論述去反同,不代表參與護家盟的基督徒不是以宗教理由反同或不以為同性戀是罪。台灣的反同基督徒與美國反同基督徒最大的不同在於,由於基督徒在美國佔大多數,所以美國的反同基督徒可以厚顏無恥地開口閉口以聖經以上帝反同,但基督徒在台灣佔小數,這一群欺善怕惡的基督徒不敢那麼囂張以聖經理由反同,有者還不敢讓人知道他是基督徒,甚至還要躲進護家盟的組織內反同,以淡化他們反同的基督宗教色彩。但他們反同的真正原因,就是因為他們信仰的宗教!
所以,護家盟文告的這一句話,我不知是真無知還是假無辜。如果是真無知,委實難以思議,連我不在台灣都知道台灣反同基督徒的反同理由,而與反同基督徒走得那麼近的護家盟與張守一竟然可能不知道,也的確太神奇。網際網絡上的基督徒以同性戀為罪的反同言論不勝枚舉,隨手拈來就有這些,護教盟和張守一不妨惡補一下,以認識你的盟友:
(一) RTV Taiwan 基督教台灣改革宗電視台的反同視頻。
(二) 台北信友堂牧師康來昌的反同言論,明碓強調同性戀是罪,有文字,也有音頻。
如果護教盟真的不相信這些反同基督徒以為同性戀是罪,那就叫他們發表一篇文告明言告示台灣社會大眾「同性戀不是罪」吧!否則說甚麼「基督教,從未提出同性戀是罪的問題」明顯就是最無恥的謊言!其實,基督徒除了用聖經反同,除了說同性戀是罪,還有甚麼理由反同?職是之故,我從過去到現在都在批判基督徒反同的無理,因為這些基督徒除了說聖經反同之外,就再也沒有其它合乎理性與科學和事實的理由了,這其實恰恰說明了反同基督徒根本就是無理取鬧!
當然, 21世紀的反同基督徒的反同言論也不是從未進化與修正的,進入21世紀以後,不少基督徒的確不再說「同性戀是罪」(但這不代表護家盟那句沒有問題,因為護家盟說基督教「從未」提出同性戀是罪),他們現在有不少人改口說同性戀不是罪,但同性性行為是罪。但這句一樣無理無知,同性戀就是想與同性發生愛戀與親密行為的性取向,如果同性戀不是問題,為何源自這種性取向的行為有問題?當然,如果我們再追問為甚麼同性性行為有問題或是罪,他們最根本的答案就是: 因為聖經如此說!
第二點,護家盟文告說「護家盟是14個宗教總會的團體,無法對同志族群有統一的宗教論點或說法,所以從未從宗教觀點上對同性婚姻著墨」,我人不在台灣,沒有完全跟蹤護家盟所有的言論,我不知護家盟是否真的「從未從宗教觀點上對同性婚姻著墨」,但由於我不知事實是否如此,不能提出反証,我必須先假設護家盟這句是對的,他們的確「從未從宗教觀點上對同性婚姻著墨」,但這不代表他們反同婚的理由都是正確的。純粹以宗教理由反同而不能講道理,的確是豈有此理,但不以宗教理由反同,不代表其理由都是合理的。護家盟反同婚的理由其實朱家安早有評論,我認為我再說也不可能說得比他好,所以我大力推荐他的著作《護家盟不萌?》,這是2016年的著作,但護家盟由於沒有明顯進步,此書並未逾期。朱家安的著作尖銳與深刻地陳述護家盟的問題,任何一個願意理性思考的人讀了以後都不得不問:一個人需要多無知或無恥,才可能如此反同?
至於護家盟文告的問題:請問牧師擔心婚姻制度或傳統文化被衝擊的問題嗎?
這問題其實語義不明。我想,護家盟應該是想問我是不是擔心同性婚姻會否衝擊婚姻制度或傳統文化。 如果是這個意思,我倒想問,為甚麼擔心呢?婚姻制度與傳統文化是絕對真理,完全不能被衝擊?
或許,護家盟想問的是同性婚姻會否對婚姻制度產生負面影響或破壞傳統文化?如果是這樣,我今年已寫了一本書回答這問題-《愛無分別 : 基督教與婚姻平權》,我從社會學與基督教神學的角度談論同性婚姻,論述反同婚者的言論其實是站不住腳的,其反的理由,如果不是真無知,就是對同性戀者最無恥的誤蔑。
如果護家盟的成員,尤其是張守一,不是為反而反,不是為問而問,而是真心想知道我的回應,那不妨好好去讀一讀我這本由台灣好世協會出版的書。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