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代幸福聯盟13日招開記者會表示,據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的假處分裁定書,已認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月2日重行公告愛家公投的行政院意見書構成違法。(攝影:張哲偉)
下一代幸福聯盟13日開記者會表示,據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的假處分裁定書,已認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月2日重行公告愛家公投的行政院意見書構成違法。「中選會的行為對民主完全是一種褻瀆, 」幸福盟呼籲,中選會應立即更正錯誤,誤利用提抗告來拖延時間,還給人民乾淨的公投環境。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指出,所有政府機關意見書應於投票28天前公告,然而中選會知法卻犯法,因中選會已於10月24日公告意見書,11月2日修改後卻又再重行公告。曾獻瑩表示,此行為試圖扭曲愛家公投提案原意及通過的後續效應,使民眾判斷失準,且失去程序正義。
據幸福盟表示,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書中特別重申,中選會11月2日違法重行公告行政院意見書,必須即刻「停止執行,…,倘若繼續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並有急迫情事。」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強調,現已印製完畢的900萬份公投公報,因刊載違法說明的文字,必須全部重新回收更正,而估計花費約達一億五千萬元,恐又是由全民買單。此外,還得耗費鉅額人力物力彌補損失的時程。
幸福盟說明,以公投第12案為例,中選會公告的行政院意見書載明,「本案若獲通過……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然而,12案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幸福盟指出,此公投非強調「同性婚姻」,而是希望參考國際普遍採用的伴侶法、同性共同生活專法等方式另立專法,控訴中選會強推行政院意見書,扭曲了愛家三公投提案原意。選戰倒數11天,幸福盟呼籲,中選會違法事證明確應即刻懸崖勒馬,回頭是岸,還給人民乾淨的公投環境。(14日零時起禁發民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