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被控涉賄選案,市議會14日上午開會決議不同意嘉檢逮捕或拘禁。(圖片截自郭明賓臉書影片)
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被控涉賄選案,嘉義地檢署10日曾上門逮人但因郭赴中國而撲空,待12日市議會開議形成「保護傘」後才返台。檢方13日依「地方制度法」以最速件發函要求市議會同意逮捕或拘禁郭,市議會14日上午9點40分開會,不到「5分鐘」,在場十多名議員即決議不同意。
嘉市議會定期會14日是進行第3天議程,經議員廖天隆提議、在場議員無異議,由議員黃秋澤暫代大會主席,黃秋澤請議事組人員讀嘉檢函文內容,詢問議場內議員,是否同意嘉檢要求、逮捕或拘禁郭明賓?議員蔡榮豐率先主張不同意,部分議員附議後黃秋澤再問,「有人有意見嗎?」眾人答「沒有!」決議不同意。
按地方制度法,除非是現行犯或通緝犯,否則會期中不可逮捕,若要逮捕,須經議會同意,面對市議會的決議,地檢署則表示「預料中的事。」
郭明賓13日現身議會,澄清自己不是落跑,赴中國前不知情、也沒做犯法的事情,會全力配合檢調司法。(韓國瑜又夜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