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健保署統計,2017年全台有87人因酒駕肇事死亡、6160人受傷。(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根據健保署統計,2017年全台有87人因酒駕肇事死亡、6160人受傷,對此,健保署署長李伯璋15日指出,將研擬修法不給付酒駕者醫療費用,甚至代位求償其他醫療支出。不過有民團認為,此措施將違背全民健保的立法精神,若提高刑責、罰款,以一定比率罰金彌補健保費用等方式,較為妥當。
李伯璋15日表示,根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間酒駕肇事事件共造成745個家庭家破人亡,光是106年就造成87人死亡、6160人受傷。肇事者年齡以30至39歲最多,其次是40至49歲,李伯璋說,每年用於酒駕車禍事故醫療費用約新台幣1.7至3.1億,平均每起事故約需8到11萬元,明顯高於所有車禍醫療事故平均醫療支出的6到7萬元。
李伯璋強調,未來健保也將和立委共同研議修法,討論是否不給付酒駕肇事者醫療費用,即酒駕肇事者需自行負擔醫療費用,以及酒駕車禍意外相關傷者醫療支出,是否也將由健保先行墊付,再向酒駕肇事者求償。
綜合媒體報導,方案可能為健保不給付酒駕者車禍意外的醫療費用,另外還有關於酒駕車禍意外相關傷者醫療支出部分,將採取代位求償。如被撞傷者醫療費用,均由酒駕肇事者負責。
不過,據《聯合》報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對此表示,從健保立法精神來看,只要是傷病健保就必須給付,不問原因,「不能因為討厭某些人,就不給給付。」她建議,提高刑責、罰款,以及一定比率罰金彌補健保費用等三大方向來研議,較符合健保精神。(六都候選人性別政策比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