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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食公投新增意見書 法官當庭斥責中選會「視法律為無物」

王怡蓁 2018年11月16日 15:06:00
中選會10月24公告公投第9案「反核食」事項,放入行政院意見書,郝龍斌以違反行政中立為理由,聲請停止執行重新公告,並另提暫時狀態假處分,不發放選舉公報。(攝影:王怡蓁)

中選會10月24公告公投第9案「反核食」事項,放入行政院意見書,郝龍斌以違反行政中立為理由,聲請停止執行重新公告,並另提暫時狀態假處分,不發放選舉公報。(攝影:王怡蓁)

中選會10月24公告公投第9案「反核食」事項,11月2日再度公告,放入行政院意見書,引發違反行政中立的爭議。公投領銜人、國民黨團副主席郝龍斌以違反行政中立為理由,聲請停止執行重新公告,並另提暫時狀態假處分,不發放選舉公報。今(16)日上午開庭審理,法官當庭指責中選會,違反《公投法》投票日前28天公告的規定,「簡直是法律為無物」。

 

郝龍斌於庭後表示,要求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下台,中選會收回選舉公報,並指「中選會屈服在行政院下,簡直是西廠」。郝質疑,法官裁准聲請,中選會卻說時間來不及無法收回,「難道中選會的公告可以拘束法院、法官嗎?中選會比司法機關還大嗎?」他認為這是破壞司法、選舉中立的最嚴重惡例。他相信法院將裁定中選會收回現有的公報內容,按照10月24日的版本對外公告。
 

本次10案公投,將於11月24日綁大選舉辦。今日開庭共審理兩案,下一代幸福聯盟針對第12案公投,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月7日裁准,且命中選會不得於選舉公報上刊登行政院新意見書。但中選會表示,在收到裁定前,已印製完成並發放到區公所。因此中選會提出抗告,並指出重新印製的作業時間要十天,恐導致公民投票沒有選舉公報可用。

 

另一案為郝龍斌領銜提出的第9案「反核食」公投,「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中選會在10月24日公告後,又於11月2日重行公告,放入行政院意見書。

 

郝的委任律師葉慶元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聲請停止執行及假處分,法院昨收到聲請狀後,迅速地於今日加開庭。葉慶元表示,因選舉快到了,沒有時間向原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聲請停止執行,且是行政院在公報上加入相關文字,所以向其申請沒實益,因此直接向法院聲請。葉指出,公投法規定,選前28天公告的目的是為確保正反意見對等呈現,也確保領銜人在公法上的保護目的。但行政院延遲提出意見,中選會又違法刊登,影響公平性。

 

中選會委任律師伍徹輿則指,所有的公投公報已完成印製,新增的內容沒改變,不會影響投票權人認知。法官魏式瑜當庭質疑:「是要法官受中選會拘束?要吞下去?新增意見書有何公益?大家不想吃核食不是公益嗎?」

 

法官表示,規定28日前公告,就是要讓公民知道選什麼,不遵守就是突襲,且行政院早該提出意見書,「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法院依法判決」,新增內容沒有影響是中選會的主觀認知,無論如何不能違反規定。

 

中選會律師指,昨日才收到開庭通知,來不及準備相關書狀意見。法官表示,這並非一般訴訟,非常及,下周就要投票了,法院必須很快下裁定,因此命雙方下午盡速傳真書狀意見到法院,兩案都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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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郝龍斌 反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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