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供)
我是張權,1996年入學台中的光明國中。
我小學開始就是所謂的「越區就讀」生,父母寄放戶口的時候並沒有特別留意國中學區。直到小學畢業時才得知,自己的戶口竟然隸屬光明國中,而不是隔壁的居仁國中,那時內心就相當抗拒:因為當年光明國中採取「男女分班」,而居仁國中是男女合班。
當時年幼如我,都知道「男女分班」的意思是假設:青春期的男生女生混在一起,就會「異性相吸」,有礙學業,因此必須分開,把所有人都當成異性戀。事實上,我五歲就知道自己對男生的身體有興趣,小學高年級的時候就滿確定自己喜歡的是男生,所以小學畢業後,要把我丟入這個「男女分班」的異性戀預設框架裡,我覺得既可笑又可悲。可笑的是作出這種分班規定的大人一點都不瞭解我,可悲的是我一點抵抗的力量都沒有。
抵抗失敗,進入光明國中之後,才發現「男女分班」在「異性戀預設」的思維之外,每天更顯而易見的是「性別刻板印象」。也就是服儀規定「男生要有男生的樣子」、「女生要有女生的樣子」,男生是藍色的、女生是紅色的。學校的主任組長們透過監控服儀規範,穩穩地強化了性別刻板印象。
當時規定男生的頭髮只能短於一公分,有次服儀檢查我的頭髮稍稍多於一公分,就被組長當眾拉出去罰蛙跳。那時只覺得眼前一黑,恥辱到整個世界陷入絕望,我是自願來這個地方的嗎?要不是戶口放錯,我會在這裡蛙跳嗎?嚴守「男生該有的樣子」有這麼重要嗎?我沒有一定要當男生啊,你們可以放過我嗎?我有小雞雞不代表我樂意當男生,有人懂嗎?
全班都是男生,我的陰柔特質顯得突出,同學開始說我是娘娘腔,開始說上廁所的時候想要檢查看看我有沒有小雞雞,之類的話。奇怪的是,他們從來沒在廁所遇到過我。因為我老早就溜得遠遠的,跑到沒有人認識我的別棟大樓上廁所去了。這個習慣一直維持到畢業。
為了避免被同學捉弄,我每個學期都設法擔任班級幹部。因為我的國文成績好,國文老師們很喜愛我,所以我當了很多個學期的國文小老師。不當國文小老師的學期,我就當衛生股長,負責「整潔秩序競賽」的整潔部分。掌握管理權力、爭取老師寵愛,宮廷謀算般地,總算度過光明國中的黑暗時代。
國中時期我膽戰心驚到幾乎沒有心力去想,喜歡班上或校內的哪個男生。每天都要武裝好自己,走進這個校園。一個健康的國中生活需要這樣嗎?當時如果有同志教育、性別光譜,告訴大家性別氣質、性傾向、性別認同並非鐵板一塊,也不是每個人都一模一樣,而且不管什麼模樣都是正常的話,我就不會這麼辛苦,這麼驚惶。
謝謝當年國文科賴玉盆老師、黃秀慧老師、劉黛瑩老師,在我國中三年裡努力給我的照顧和保護。
2017年,台中光明國中發生「市議員當眾撕課本事件」,意在阻止同志教育及性別光譜在校園實施,校長還答應了他們的訴求。我聽聞後感到非常震驚,以校友的立場涉入跟校長還有教師代表溝通。
詎料,學務處一位不願具名的教師代表居然認為,「倉促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是在強迫教師,教導一些沒有社會共識的事情。還說教育現場鮮少有教師著墨在這個議題,只要教學生尊重、體諒、設身處地這類「尊重教育」就夠了,就沒有什麼「男女平等與否」的問題。
事實上《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20年了,仍嫌其倉促,無異表示校方高層20年來從未跟上教育法令及政策,是自承失職。除了男女合班與放寬髮禁,光明國中到今天都還不懂性別平等教育,還在用空洞的「尊重教育」來敷衍性平教育,校園裡的同志學生是否還跟20年前的我一樣,仍需要擔驚受怕呢?就校方高層的客觀舉措看來,我想是難以樂觀期待的。
所謂的「尊重教育」,跟護家盟一再訴說著的那種空洞的「品格教育」相去不遠,立足點往往是「我是正常人,但因著品格高尚的誡命,包容、尊重你們這些奇怪的人」。這種帶著「正常人框架」的「品格教育」,本身就對所有無法進入「正常人框架」的人,帶來罪惡感,阻止人們悅納自己。
在這種框架下,大家都搶著當「正常人」,深怕被標籤化成「非正常人」,然後獲得被施捨般的「包容」、「尊重」。這兩個詞終究也流於政治正確式的口號,而非增廣見聞、悅納自己之後,產生出來的真實力量。
相反,性別平等教育裡的同志教育,亦即包含「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性傾向」的「性別多樣性」教育,其教育思維是讓學生參與在性別光譜中間,瞭解每個人都不如「性別刻板印象」中完美,發現性別多樣性、欣賞性別多樣性,從而真誠悅納自己的不完美性,然後推己及人,也能真誠悅納別人的不完美性,這才有了尊重,這才有了平等的彼此包容,而不再是那種「我是正常人,有人跟我不一樣,他不正常,但我尊重他」的惺惺作態。
護家盟最喜歡說,學生被霸凌的原因百百款,成績好壞、高矮胖瘦,都有可能被霸凌。憑什麼獨厚同志教育?
對!所以他們應該要去主張,在「健康與體育」這一科加入「身體教育」,瞭解每個人都不如電視明星的身體那麼完美,發現身體多樣性、欣賞身體多樣性,從而真誠悅納自己的身體、悅納別人的身體,不再被主流的審美觀所苦,而不是跑來阻止同志教育!
至於成績好壞都會被霸凌的問題,可以參照德國、奧地利的作法,把成績當成學生的個資、隱私,學校不公布學生成績也不表揚模範生,只有學生本人、該生家長、老師三方有資格知道成績,由是杜絕成績霸凌的問題,而不是拿這個部分的無知當藉口,來阻止同志教育!
校園霸凌的問題到哪裡,我們設法處理到哪裡,不該用空洞的「品格教育」去企圖蒙混一切,徒帶來無效的假友善、假尊重、假笑。請停止這種虛假的尊重,請拒絕空洞的「品格教育」代替同志教育,公投第10、11、12案,不同意。
11月24日,請支持臺灣,支持婚姻平權,以及同志教育公投。13、14、15案,同意。
※作者為台大法學碩士/德國台籍配偶/曾任台大性別研究學程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