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因遭不當黨產委員會凍結帳戶,斷炊發不出黨工薪水,6日下午雙方首次開庭交鋒,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於開庭結束後出面說明。(資料照片)
國民黨日前遭凍結銀行帳戶的現金、黨庫告急,連日來苦喊發不出黨工薪水,9月底宣布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凍結的處分,6日下午2時30分國民黨與不當黨產委員會上法庭,雙方首次正面交鋒。
國民黨方面,主張依照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只要是履行法定義務或正當理由,皆屬於例外狀況,也就是說,即使帳戶裡的資金被認定為不當黨產,須受凍結處分,但國民黨也需要履行法定義務,以這些資金發放黨工的薪資。
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呂聲煒、青工總會長陳重文、新北市青工總會陳茂嘉等人,6日動員年輕黨工近20人,前往監察院陳情,指控行政院長林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顧立雄違憲違法失職,要求監察院逕行彈劾2人。
呂謦煒說,以年輕人的角度來看,黨產會凍結國民黨資金,許多年輕人因此連宿舍的租金都付不出來,需要跟家人周轉,有悖於不當黨產條例寫的「履行法定義務」。
呂謦煒表示,什麼叫做不當呢?應該要用證據說話,顧立雄說不當就是不當,不是不法而是不當,因不當就限制人民財產權「這是合理的嗎?」他強調,國民黨跟普通社團法人一樣,都是普通人,「今天可以用不當黨產條例查封國民黨財產,以後是不是也可以立不當建築處理條例,破壞建築物?」
國民黨委託的建業法律事務所律師在9月30日的記者會上指出,國民黨提出訴訟,並致函永豐銀行與台灣銀行進行說明:依據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只要是為了履行法定義務或有正當理由,就屬於除外情事;亦即不論資金被認定為不當黨產與否,國民黨都可以依照第9條第1項規定履行法定義務。況且,依據勞動基準法,給付薪資和勞退準備金都明顯屬法定義務,在法律解釋上毫無疑義,因此要求兩家銀行依照法律規定,同意國民黨繼續使用存款與提領支票兌現。
張少騰律師說,國民黨也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停止執行之訴訟,基於相同理由,永豐銀行、台灣銀行與黨產委員會,都不應違反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在國民黨有明確義務要履行的情況下,仍拒絕國民黨給付勞工薪資。
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顧立雄於開庭結束後出面說明,他指出,當時會作這樣的動作,是因為國民黨在不當黨產條例通過的第二天8月11日,領走了10張每張5200萬的支票,而這些支票都是無記名的,沒有禁止背書轉讓,可以轉到任何一個人手上,而國民黨第一張支票,並沒有進到國民黨帳戶,而是進到第三人帳戶。
另外黨產會後續查永豐帳戶,還是發現國民黨有陸續動用的情形,國民黨提領超過8千萬,甚至有1筆金額匯到某一個法律事務所高達900萬。
根據上述情形,顧立雄認為應該發函給永豐銀,按照不當黨產條例第九條,推定為不當黨產,原則上禁止處分,除了有履行法定義務、正當理由跟金管會許可。不當黨產會的立場是給付所有黨工的薪資,是國民黨與黨工的契約義務,不符合黨產會所認定的法定義務。(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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