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查獲三起村長級賄選案,每票約以新台幣1千到兩千元不等賄選,法院凌晨將涉案三嫌聲押禁見。(圖片擷取自google map)
選舉剩下最後三天,彰化地檢署接獲情資,發現社頭鄉沈姓村長候選人以每票1000元賄選給某一名選民,另外,劉姓,邱姓樁腳,也各以每票1000至2000元不等,為芳苑鄉和田尾鄉為某村長候選人幫忙買票,經由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三人均涉案重大,有串供、串證之虞,凌晨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彰檢21日表示,日前獲線報,指出社頭鄉某一名沈姓村長候選人以現金行賄選名,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指派檢察官蕭有宏、宏英丰、何蕙君、陳顗安指揮警調傳訊相關人到案說明,據調查指出,沈姓候選人以每票1000元賄選,除自行交付1000元給某一名選民,另在10月間將9000元交給某一名沈姓樁腳,並指示代為行賄某一戶謝姓家族,沈姓樁腳依指示將賄款轉交謝姓家族成員。賄款總計1萬元已繳回扣案。
另外,一名劉姓樁腳也傳出,為芳苑鄉某一名村長候選人買票,檢方調查,劉姓樁腳為幫助這名村長候選人當選,以每票2000元賄選,並在本月中旬將1萬2000元現金交給某一名選民,意圖買戶籍內6票,但遭選民拒絕。
除此之外,檢方也發現,邱姓樁腳為也田尾鄉某村長候選人以現金行賄選,邱姓樁腳以每票1000元為該名候選人買票賄選,已有多名選民承認收賄,並繳回犯罪所得。
檢察官連夜訊問後,認為三人所供稱和查他事證未盡相符,並有串供、串證之虞,21日凌晨向法院裁定聲請羈押禁見裁准。(反東奧正名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