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24日早上至台南市東區衛生局林森辦公室第1183投票所投票。(扁聯會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十年來第一次投票!陳水扁24日早上至台南市東區衛生局林森辦公室第1183投票所投票。投票後他在臉書表示,自己完成十年來第一次投票公民權的行使。然而卻引起網友質疑,「唉呀!判刑定讞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嗎?」對此,中監獄副典獄長李進國回應,《憲法》保障人民的選舉權。
目前保外就醫的陳水扁早上在台南完成選舉投票,並在臉書「陳水扁新勇哥物語」表示,「阿扁花了35分鐘,終於在台南市東區位於衛生局林森辦公室的第1183投票所,完成10年來第一次投票公民權的行使。」
台南市選舉委員會總幹事林振祿也佐證,陳水扁已於上午10時許完成投票程序,但並不確定他是否兩種票都有領。至於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則表示,這是父親近年首次投票,雖然2016年也有收到投票通知書,但是父親當時因故沒去投票。
然而,陳水扁投票卻造成網友熱烈回應,有網友表示「阿扁總統你們那邊超快,我們一個小時還沒排完」、「歷史性的一刻,阿扁總統加油」,也有網友不滿痛批「沒關就算了,竟然還有投票權,台灣的法律根本就是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的」、「唉呀!判刑定讞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嗎?」看法相當兩極。
對此,李進國除了表示憲法保障人民的選舉權外沒有其他回應。陳水扁現為保外就醫,據日前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表示,依照現行法律規定,褫奪公權必須是在主刑行刑完畢後,才開始執行,因此基本上所有受刑人在行刑期間都還有投票權。(投票所塞爆惹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