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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養綠公投過關 行政院:不再限定2025非核家園年限

上報快訊/馬麗昕 2018年11月27日 21:19:00
「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行政院發言人Kolas 27日指出,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行政院發言人Kolas 27日指出,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9合1大選綁公投結果出爐,其中針對「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行政院發言人Kolas27日發聲明稿指出,政府尊重公投結果,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但政府依然可以積極開發再生能源,重點是確保供電無虞。

 

具有複決法律性質的「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後,《電業法》第95條規定,2025年非核家園時程的條款即失效,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27日指出,政府順應當前民意,尊重公投結果,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依照全民公投的結果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但政府依然可以積極開發再生能源,重點是電力要足夠、供電無虞。

 

行政院發言人Kolas首先表示,賴清德院長多次公開說明,各國做為能源基載電力的類型主要為核能發電、燃煤發電、燃氣發電,這幾種發電方式各有其優缺點。Kolas指出,但若只以是否影響空氣品質作為評量標準,核能發電的確具有相對優勢,但卻面臨無法解決核廢料的問題;燃煤發電雖價格便宜也較沒有國安、公安的疑慮,卻可能引發空污;燃氣發電雖較燃煤發電更能改善空污問題,但也有國安、公安且價格不穩定的隱憂。

 

Kolas表示,日本311地震後導致的核電廠事故,使得國民越趨於認同「非核家園」目標,因此立法院也順應民意修正「電業法」,將現有核電廠自然除役之2025年定為推動非核家園的工作目標。針對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Kolas發言人表示,政府順應當前民意,尊重公投結果,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依照全民公投的結果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

 

但Kolas也強調,政府主要責任是確保供電無虞。至於是否需要重啟核電廠,Kolas發言人已多次表明,已請相關部會重新評估能源政策。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沒有不尊重民意。(詩人林瑞明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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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以核養綠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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