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人民期望卻又不敢捍衛自己的價值,這正是蔡英文這次敗選的主因之一。(網路截圖)
公投結果出爐後,兩項關於同志婚姻、性平教育正向敘述的公投均告失利,幸福盟反同三公投案卻全數過關,LGBT圈充斥著挫折、失敗、被羞辱的氛圍,更甚者,竟傳出迄今已有9位同志自殺輕生、2位自殺未遂,還有23件通報霸凌的事件。這些訊息的背後充分顯示外界對於五項與同志性平議題的公投案的誤解,以及對台灣婚姻平權運動實際成就的生疏,令人遺憾。
首先,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早在去年五月大法官會議通過的748號釋憲文早已定調,該釋憲文是這樣寫的:
《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 22 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大法官釋憲的位階等同於憲法,法律與其抵觸者無效,依《公投法》,在法律秩序內部的公投與其抵觸者,當然也無效(否則怎麼會有中選會初步審查,甚至要求修改公投文字,不得違憲或違反748號釋憲文的情事)。748號釋憲文告訴台灣社會:一、《民法》婚姻章排除同性兩人的婚姻自由違憲;二、用什麼形式立法,由立法院決定;三、如果立法院遲不立法,明年五月同志即可依《民法》婚姻章直接登記結婚。
順著748號釋憲文的邏輯,反同團體因此提出三項公投案,想要把同志婚姻限縮在專法,的確也獲得多數民意的支持。但大法官會議雖沒有排除以專法達成婚姻平權的可能性,卻絶不能違反上述748號釋憲文揭櫫的婚姻平權原則,亦即:一、同性「結合」是婚姻,而非伴侶,否則怎會有《民法》親屬婚姻章違憲,以及未完成立法將直接適用《民法》的規定;二、即便是專法,也必須是《同性婚姻法》,而非《同性伴侶法》,否則名稱有異,如何符合憲法的平等原則。
根據統計,目前全世界允許同性結合的29個國家之中,只有阿根廷、美國及南非等三國為直接賦予婚姻權,而其他26個國家則是先有伴侶權;先有伴侶權的國家中,有19個國家後來也給予同性婚姻權,僅剩7個國家目前只賦予伴侶權。所以,就婚姻平權的世界潮流來看,大法官會議在748號釋憲文的定調都屬相當先進。公投結果或讓LGBT團體感到挫折,但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早就走在領先群。
由於支持婚姻平權的蔡英文於2016年總統選舉的大勝,以及748號釋憲文的來得快又自然,讓諸多同運支持者認為這一切成果都屬理所當然,忽略同志運動訴求與台灣社會結構仍有不小的落差。公投的結果告訴同運支持者:台灣社會仍存在巨大的反同聲浪,同運不僅必須持續地溝通說服,甚而必須在策略上改弦更張;在748號釋憲文與公投結果出爐後,如何為同志爭得一個沒有歧視、符合憲法平等權同性婚姻專法,才是目前的戰場。
蔡英文為了敗選而自承:「當我在價值分裂的議題上選擇模糊時,人民沒有因為我的我的沉默而停止分裂。」如果這樣的反省為真,剛好可以反問蔡英文:婚姻平權還是妳的價值嗎?妳當初的沈默是否讓平權運動遭受更大的誤解與傷害?如果再來一次,妳是選擇把自己的理念說清楚、為自己的價值而戰?或是繼續地模糊、遁逃、掩飾,以為可以因此冷卻熱情,向占社會「多數」的保守價值靠攏?
歷經這次公投的對決,台灣社會流傳了太多未經辨正、關於同志與性平教育的謊言、歧視與羞辱。蔡英文不僅欠同志一個婚姻,她過去兩年半的任期從未善用總統話語權進行政策説服,讓受壓迫的同志處境更形困頓;而這種給了人民期望卻又不敢捍衛價值的態度,正是蔡英文這次敗選的主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