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張哲偉)
藝人狄鶯與孫鵬18歲獨子孫安佐,因在美因持武、涉恐攻被逮,遭關押、審議260天後,這個月20日被判刑滿獲釋。在歷經260天關押後,孫安佐於11日晚上抵台,隨後刑事局將在他入境後,將帶他至士林地檢署偵訊,在歷經1個半小時的偵訊後,檢方認為他沒有羈押的必要,因此將他無保請回,不過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孫安佐案在台灣備受矚目,士林地檢署事先也通知轄區士林警分局到場維持秩序及蒐證,初步估計天母派出所8名制服警察與偵查隊6名便衣刑警,2名員警則負責疏導地檢署周邊交通。
根據我國刑法第5條規範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的罪,適用保護主義、世界主義,雖第5條沒有明文規定槍砲罪責,但第7條接續明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
換言之,若孫安佐涉犯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是5年以上重罪,第7條明揭為屬人原則,我方依法可偵、審。
士林地檢署表示,因孫的委任律師表示願主動到案說明,今晚未發出傳喚通知書或是拘票,而是從機場直接由刑事局人員帶孫安佐回地檢署說明,檢方也透過相關管道,取得孫在美國地方及聯邦法院的判決書,偵訊時將依序詢問相關案情和內容。(驗票完仍輸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