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晚間10時許,發生國道電動車特斯拉TESLA自動駕駛追撞警車事件,所幸無人受傷。(國道警察提供)
全台首例!電動車特斯拉TESLA自動駕駛11日晚間10時許,發生國道追撞警車事件,肇事的特斯拉電動車(Model S)與被撞的警車,全都嚴重毀損,所幸國道員警及時閃躲,未造成人員傷亡。
肇事的29歲林姓男子表示,因工作疲累,上交流道後就啟動自動輔助駕駛,至於詳細肇事原因還有待警方釐清。
國道警方表示,竹林分隊巡邏車編號677、683,11日晚間10時許接獲通報,指國道3號北向99.3公里內側車道有處理交通事故;2輛巡邏車停抵瓡後,立即在警車後方擺設12個交通錐及8個爆閃燈,前後距離長約100公尺;並由677號巡邏車戴姓警員、朱姓警員手持爆閃燈及指揮棒,指揮交通示意改道,另2名員警於車禍現場的前方蒐證、測繪處理事故。
不料,就在警方準備排除事故時,一名林姓男子駕駛價值449萬元的特斯拉電動車,疑似精神不濟,未注意車前動態,在未減速情況下,直接衝撞677號巡邏車;677號巡邏車又再推撞前方683號巡邏車。幸好戴姓、朱姓警員機靈即時閃避,前方處理車禍的溫姓、陳姓警員也未受波及,但現場一片凌亂,特斯拉車頭半毀,警車後車廂也幾乎全毀。
警方指出,事發後戴姓、朱姓警員仍奮不顧身持續指揮、警戒後方來車,並趁隙逐一再度擺好被撞飛的交通錐,做好交通管制等措施,避免2次事故發生。
警方表示,肇事的林姓男子沒有受傷,酒測數值為0,他說從12日早上6點一直上班到晚上10點才返家,原本開車上交流道後就開啟「自動駕駛」功能,但是「後來有關閉該功能」,直到撞車才回神。
由於林男並沒有任何具體跡證顯示,他長達8小時以上都在駕車造成疲勞駕駛,或是肇事時正在睡覺,因此警方表示,還要持續調查釐清,目前僅能針對林男毀損公務警車的部分民事求償,警方也會儘速將警車送修估價。
警方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6000以上、2萬4000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開車打瞌睡、吃便當、玩遊戲或把手、腳放在車外都算危險駕駛,但在認定上必須要有「具體危及他人的行為」才可開罰,即使駕駛自己承認打瞌睡、疲勞駕駛,也要證據佐證才能開罰。
國道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開車前要有充足休息,避免疲勞、患病駕駛,必要時可於服務區內或下交流道休息。
針對此起車禍事故,特斯拉發言人表示,目前正在徹查這起事件,並慶幸所有相關人員都未受傷。(吳寶春麵包店遭爆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