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中新社)
中國在歷經文革十年大動亂後,在鄧小平主導下、於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簡稱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中通過,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簡稱82憲法)。
條文中再次恢復國家主席與副主席職務,但為避免個人掌權過久,設下任期一屆五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規範。
從1982年之降,歷任的中國國家主席,包含李先念、楊尚昆、江澤民與胡錦濤4人,全都受到憲法條文約束。前兩位僅擔任一屆,江與胡在兩屆任滿後,現均退出黨政軍第一線。
但從2013年上任至今,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權力和影響力,似乎比過去兩位主席更大。
2018年3月召開的第13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以2958票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1票無效、16人缺席下,通過新版憲法修正案,正式刪除82憲法中,對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條文。
外界普遍認為,獲得極高票數支持,顯示習將在2023年「兩屆任滿」後續任,鞏固他任內所推行的一帶一路、政治經濟軍事改革、中國製造2025等大計劃。
同時也遭到不少專家學者批評,此舉無疑是恢復過去「領導人終身制」的陋習,大開制度發展的倒車。
此外,除了廢除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外,這屆人大修憲案中還將「習近平思想」寫入憲法,列在序言第七段「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之後,並新增「國家監察委員會」,對黨政軍幹部全面進行監督檢視。
獲選原因:經濟改革開放了40年,政治制度反倒退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