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高涌誠、趙永清針對前綠委陳朝龍賄選一案作出調查報告,對該判決內容提出疑點,繼高等法院前(19)日發出聲明回應後,法、檢協會等紛紛也發聲明,籲監察院不要干預司法,不應侵犯司法獨立審判。(攝影:李隆揆)
監察委員高涌誠、趙永清日前針對前綠委陳朝龍賄選一案作出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關於陳的判決沒有具體事證,可能違反無罪推動及罪疑唯輕原則。繼高等法院前(19)日發出聲明回應後,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法曹協會、法官協會、女法官協會紛紛發聲明,呼籲監察院不要干預司法,不應侵犯司法獨立審判。
陳朝龍於競選第七屆立委期間,涉嫌以每人現金3萬元賄賂里長,其中七人收下,一人拒收,收錢的後來有三人退回。更一審曾因事證不足,改判無罪,但經過更三審,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三審的見解,判處陳3年2月確定。
監察院107年度司調字第56號調查報告指出,更三審判決沒有具體事證佐證陳與他人共謀賄選,且疑似違反無罪推定及罪疑唯輕原則,報告調閱了歷審全卷,認為本案中採取間接證據的不利證詞,無視其他有利證詞,違反證據裁判原則。
法官協會措辭嚴厲譴責監委,並譏檢察院是否成為了「太上院」。法官協會認為,調查報告所指的「偏採不利於被告證據」、「濫用自由心證」等理由,是採用陳朝龍的辯詞,再去論斷法院不採陳說法是判決違背法令,協會表示,如果當事人不服,應循司法救濟途徑,採取再審或非常上訴。
檢察官協會呼應法官協會的聲明,認為監察權不應侵犯審判獨立,也不應侵犯檢察權的行使,並呼籲監察權的行使應注意與司法權的分際,避免造成對審判權還有檢查權的不當干預,
法曹協會則強調,因該案涉及憲法機關各自行使職權之空間及分際,他們呼籲應維護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並請監委以憲法分權原則為念,督促司法權之正當行使,但謹守分際,切莫干預司法審判。
女法官協會也認為,調查報告有不當干預司法的嫌疑,違反憲法五權分立,呼籲監察院行使職權時應知所節制,注意權力分際,以維護司法獨立及民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