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攜帶疫區肉品入境比例較高,對此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研擬,將裁量標準與拒絕入境措施,最快2019年1月上旬施行。(資料照片/鄭宇騏攝)
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最高開罰100萬元。但有立委認為違規件數中國籍與越南籍占8成,罰款根本收不到,因此提出未繳清罰鍰旅客,是否考慮禁止入境?對此,農委會回應,2019年1月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上會跨部會協商,將研議裁量標準與拒絕拒絕入境措施,最快2019年1月上旬施行。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7日審查「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食農教育法草案」,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出席備詢。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12月14日至24日違規攜帶非洲豬瘟、口蹄疫、禽流感等疫區肉品共104件,中國籍61件,越南籍23件,相加就占8成,林岱樺直言,儘管可以催繳10年,但最終罰款可能收不到,質疑嚇阻力有限。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則認為,外籍、本國籍旅客進入台灣時,還是不斷攜帶肉製品入台,質疑是宣傳不夠。她說,從機上、一路到海關看到多少警告牌子,但列舉這些被罰過的人,全部都是走綠關(不需申報)。她呼籲政府應該要思考,這些攜帶大量肉品,可能有生化攻擊的危機,是否應該考慮禁止入境?而同黨立委賴瑞隆也提出,未繳清罰鍰旅客,是否考慮禁止入境?
對此,李退之回應,過去台灣民眾支持特定的運動,在護照上貼貼紙,進入港澳地區,被留滯甚至原機遣返,所以針對攜帶違規品者,除了罰款外,也會協請其他單位,讓非本國籍旅客,得到適當的嚇阻。
李退之強調,外籍旅客入境前,先查是否有攜帶違禁品,再考慮拒絕入境的措施;他表示,由於涉及犯情的比例原則問題,須與移民署、關務署協商一致的裁量標準,會在2019年1月的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上提出跨部會協商,最快2019年1月上旬施行。(藍委蔣乃辛放棄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