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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與節能才是縣市長的責任

吳澄澄 2019年01月03日 00:00:00
若地方首長一面呼喊減煤減空污來獲取政治權力,但另一手卻阻礙節能與綠能的推動,那麼地方首長反燃煤空污只是反假的。(攝影:張文玠)

若地方首長一面呼喊減煤減空污來獲取政治權力,但另一手卻阻礙節能與綠能的推動,那麼地方首長反燃煤空污只是反假的。(攝影:張文玠)

本月25號地方縣市首長甫交接,台中市長盧秀燕送給市民號稱從谷關採集來的「新鮮空氣瓶」就引發話題,本次地方大選各地空污問題就是熱門問題之一,甚至部分地方在野黨的候選人,也藉由空污民怨爭取到不少支持而取的執政權,但要解決空氣汙染,從贈送新鮮空氣瓶這種作法下手絕對是無益的。空污問題該怎麼對症下藥,相信是接下來社會大眾關切的焦點問題。

 

空污來源複雜,但最受逅病的一直是發電設施帶來的空污,其中燃煤發電不只會帶來PM2.5甚至還有重金屬污染的問題,因此,減少燃煤發電當然會是空污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燃煤發電若想減量,勢必也要有替代的能源對策,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就是,核一廠已進入除役階段,核四計劃就算硬要重啟,預算編列與工程續建、測試、審查等工程問題,也還要六七年才有可能供電,而且還難以保證安全,簡單來說,未來三四年內,核電的發電量也難以增加。因此,減煤替代的能源對策必然只可能落到增加再生能源、節能與燃氣發電上。

 

綠能節能的地方責任已不能逃避

 

燃氣發電規劃多屬中央權責,但從近年的國際經驗可知,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積極規劃與執行,其實才是再生能源與節能工作的關鍵角色,更進一步說,地方首長若想要訴求打擊發電空污,那麼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與節能就是你們不能逃避的責任!

 

過去地方政府沒有能源相關的專責部門,總認為能源政策屬於中央權責,但近年部分地方政府在民間的要求與倡議下,已經逐漸認知到自己在能源轉型中應扮演的角色,開始投入地方節能與綠能政策的規劃與執行,已有不少初步成果,而這幾年民間與地方政府合作的經驗也顯現,將地方能源治理的政策架構完整建構起來,細膩的推動再生能源、節能與公民參與計劃,才是兼顧減碳、減空汙與在地能源產業創新的正確轉型方向。

 

全台各地30多個民間團體自2015年組成「民間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定期舉辦縣市能源政策評比,透過全台走透透、親自拜訪執行能源政策第一線的公務員,了解各縣市執行能源政策的進度與成果,以及地方政府所面臨的困難與限制。在這幾年與各地方政府密切合作的過程中,我們清楚地看見,再生能源與節能業務並不單屬任何一個局處、必須整合在一起做政策設計。

 

主責單位的健全與跨局處整合才是關鍵

 

例如:某個社區的活動中心頂樓非常適合安裝太陽能板、國中小校園尚未汰換成LED燈等,這些都需要涵蓋社會局、教育局等跨局處共同配合推動才能落實。也因此,由副市長以上層級建立跨局處的溝通平台,納入產業、民間團體與學界代表,從政策制定初期就納入多方意見,共同激盪出能讓民眾有感的制度設計,才能讓能源政策順利進入鄉鎮村里與民眾的生活中。

 

除此之外,我們也看到許多地方政府正努力制定地方能源自治條例草案。隨著中央權力逐漸下放,未來地方政府勢必會在能源議題上承擔更多責任,也因此,一個上位、涵蓋能源各領域的法源,才是各縣市政府能進行長期政策設計與落實機制的關鍵。國外成功的能源自治條例,同時也會扶持在地再生能源業者與智慧節能廠商,促進綠色就業機會、帶動經濟發展。

 

近年中央政府編列大筆預算投資在地方住宅與商業的節電、以及發展地方再生能源,包含能源局三年七十多億的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計畫、以及多個縣市陸續運用能源局經費,設立綠能辦公室或相關推動計劃來整合再生能源業務的規劃。因此地方政府絕對不能再以資源不足作為藉口,「能源政策是中央的責任」也早已是落伍的想法。

 

我們也要再提醒,對於燃煤空污問題的重視,應與綠能和節能的重視成正比,若地方首長一面呼喊減煤減空污來獲取政治權力,但另一手卻阻礙節能與綠能的推動,那麼市民大眾遲早會看穿,地方首長反燃煤空污只是反假的。現在地方政府該有的子彈皆已逐漸到位,不少縣市也在過去幾年逐漸積累出能源治理架構,所以,在這波新舊首長交接過後,如何布局備戰、延續好的政策框架,就端看各縣市首長的智慧了。

 


※作者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

關鍵字: 綠能 節能 盧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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