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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喊修《公投法》 主張不必綁大選

陳燕珩 2019年01月09日 11:50:00
去年九合一公投綁大選,引發諸多亂象,選後中選會和朝野立委均研議修法;左起為綠委莊瑞雄、陳歐珀、黃秀芳。(攝影:張文玠)

去年九合一公投綁大選,引發諸多亂象,選後中選會和朝野立委均研議修法;左起為綠委莊瑞雄、陳歐珀、黃秀芳。(攝影:張文玠)

去年九合一公投綁大選,引發諸多亂象,選後中選會和朝野立委均研議修法。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莊瑞雄和黃秀芳9日提出兩修法方向,包括公投案提出時應加上「標題」,避免主文過長難辨識;另外,公投未必要綁大選,讓主管機關可彈性舉行,盼建立更完善制度,讓公投確實反映民眾聲音。

 

針對去年11月24日投票亂象,中選會日前召集各縣市選委會提出檢討,建議《公投法》修法將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放寬成「得」同日舉行,並研議將連署成案後1個月內舉行公投的規定,修正為「3到6個月」內舉行。

 

民進黨已有不少立委提出修法版本,陳歐珀今召開記者會表示,九合一10案公投綁大選,造成很多亂象,現行公投法執行面上有很多困擾,選後接獲大批民眾反映,他認為有必要檢討,目前正在連署提案。

 

主文難辨識延誤投票時間 綠委籲公投案可加標題

 

針對《公投法》第9條第1項,陳歐珀認為,若公投案多、主文又長,民眾容易因難以辨識命題而延誤投、開票時間,他主張未來提出公投案應加上「標題」,讓民眾清楚了解公投案主題,增加投票效率。

 

另外,公投綁大選雖較節省選務資源,但公投法降低成案門檻後,案量隨之增加,衍生非常多亂象,陳歐珀認為,應修正《公投法》第23條,讓公投不一定要綁大選,得賦予主管機關彈性舉行。

 

莊瑞雄則說,公投是人民基本權利,但去年部分公投案形成過程倉促,像「以核養綠」公投在選前1個月才公告,中選會還要規劃選務,辦理辯論、質詢等程序,宣傳期不夠,民眾根本無法真正了解公投內容,「吃緊弄破碗」。

 

綠委提案 每年8月第4個周六為法定公投日

 

莊瑞雄認為,公投法要事前讓大家了解後續影響,確實反映真實的民意,才能透過公投達到社會穩定力量,黨內立委施義芳已提案刪除公投綁大選條文,增訂每年8月第4個星期六為法定公投日,他也認為公投與大選應脫鉤,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不要再讓公投造成社會混亂和對立。

 

黃秀芳則說,九合一公投綁大選,延長民眾投票時間,很多長輩排隊排到無法再等,只能轉身就走。加上部分公投案選前1個月才公布,宣傳期不夠,民眾根本沒獲得充分資訊,盼公投綁大選亂象可藉修法作適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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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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