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將3人提列為「追緝外逃要犯」,不論本國或外國人,在通緝時效25年內提供線索或檢舉,協助緝捕3人歸案,就有機會領到最高75萬元的獎金。(合成畫面/取自法務部調查局官網)
44歲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和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等人涉嫌捲款10億元潛逃加拿大,調查局將3人提列為「追緝外逃要犯」,不論本國或外國人,在通緝時效25年內提供線索協助緝捕3人歸案,就有機會領到最高75萬元獎金。
貴婦奈奈與丈夫、公公成立「杏立博全」醫美診所,去年11月遭惡性倒閉,被害人雖然對3人提告詐欺,但貴婦奈奈和丈夫早就在11月30日飛往美國舊金山,公公黃立雄更早在11月13日就飛往加拿大多倫多。台北地檢署於1月8日依涉犯《詐欺罪》正式對貴婦奈奈、黃博健、黃立雄 3 人發出通緝令,通緝時效長達25年,至2044年為止。
除了北檢發出通緝令,調查局也將貴婦奈奈、丈夫、公公3人同時提列為追緝外逃要犯,全面追捕,依「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無論本國或外國人,只要針對調查局提列的外逃通緝要犯提供線索或檢舉,讓調查局成功抓到人,即可依通緝犯涉犯罪名法定刑,領取每名5萬元到100萬元的獎金。
因為貴婦奈奈一家通緝的罪名都是《刑法》詐欺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徒刑,依照調查局的獎勵要點,「官方懸賞金」價碼,每人最高為25萬元,因貴婦奈奈3人通緝時效長達25年,若有人在時效內檢舉或提供線索,讓調查局緝拿3人歸案,就能領到最高75萬元的獎金。(會做事接地氣的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