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虐童案涉案3人17日凌晨遭收押、收容,而警方為避免民眾群情激憤、爆發衝突,採用「調虎離山之計」,暗中送走嫌犯。(圖片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
台南1歲半女童疑遭虐死,涉案的生母、男友、表姊等4人16日晚間及17日凌晨陸續被裁定收押、收容,警方為避免民眾目睹涉案人群情激憤、爆發衝突,採用「調虎離山之計」,以大批警力部署當幌子,吸引群聚在台南地檢署外民眾的注意力,再暗中送走嫌犯。
疑虐死女童,涉案的17歲生母、28歲李姓男友、26歲薛姓表姐及28歲何姓表姐夫4人,檢方以重罪、逃亡、串供3個理由聲請羈押,並在16日上午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南檢訊後,16日晚間6時由警方將生母移送少年法庭處理,法官裁定收容,其他3人遭南檢聲押禁見。
由於《刑事訴訟法33-1條》2018年修法,律師在羈押庭有閱卷權、也能替被告辯護,主張民眾法律防禦權,因此讓虐死女童案的羈押庭跨日開庭,從16日晚間11點開到17日凌晨近1時許才結束。
在嫌犯移送南檢後,許多民眾陸續聚集在南檢側門外,情緒相當氣憤、激動,等候嫌犯被囚車載出,準備教訓嫌犯,警方則在現場部署近百名警力戒備。
這些民眾在汽車靠近時,有會利用手機手電筒貼近車窗查看是否是涉案本人,甚至有數量聲援的汽機車從國平路南檢側門呼嘯而過,不斷來回折返,最後警方出手逮人,當場壓制6名騎士。
為避免爆發衝突,台南檢院警採「調虎離山之計」,表面上增派警力戒備,實際上在台南地院裁定收押後,暗中將3名嫌犯送到台南看守所,群聚民眾毫不知情。(推動廚餘養豬轉型)